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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欲推出网购管理政策:买卖双方违规统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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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3-03 14:17:04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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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现如今,网购已经成为人们一种生活方式,人们乐于在网上去逛街比较。但是随着而来的也出现不少问题;恶意评价、恐吓买家种种不良行为频频出现。做为电商之都的杭州,人们感受更加真切。对此杭州针对这些网购乱象推出监管措施,买卖双方违规统吃罚单。

现如今,网购已经成为人们一种生活方式,人们乐于在网上去逛街比较。但是随着而来的也出现不少问题;恶意评价、恐吓买家种种不良行为频频出现。做为电商之都的杭州,人们感受更加真切。对此杭州针对这些网购乱象推出监管措施,买卖双方违规统吃罚单。

据获悉,《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草案)近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获得原则通过,有望在不久后正式出台这将是国内首部规范网络交易的政府规章。

这剂猛药,直指那些网购中的不良行为。

最近几年,电子商务产业年增长率是高歌猛进。目前,杭州从事网络交易的网站有近3万家,通过平台从事网络交易的主体更是超过了900万家。

去年,杭州全市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支出为513元,比上年增长56.3%。与之相对应的是,截至201410月,杭州已受理的网络消费申诉举报件数达到28651件,同比增长116.2%

比如刘小姐是网购达人,几乎天天都有包裹往她家里寄。方便的同时,她不时也会遇到令她不开心的交易。她说,她之前在网上买了一双球鞋,货到以后发现有瑕疵,联系卖家,对方却迟迟不给处理。双方闹得很不愉快,她就给了个差评。结果对方又是打电话,又是发短信,没完没了,要求就是一个改评价。因为不堪其扰,我后来也只好改了评价。

不过,卖家以后再这么胡搅蛮缠,可得吃罚单根据《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草案)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骚扰或者威胁消费者,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商品或者服务评价。违者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因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交易经营者资格信息时,第三方平台需在15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供;若要求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调解,平台经营者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对于网上的,管理办法也要严厉制止。

据了解,网络交易中,确实有存在卖家为了提高商品美誉度和销量,请专业机构做推广、评论,让消费者真假难辨。《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此规定,通过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并因此获取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未向消费者披露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当然,管理办法,是为兼顾买卖双方的利益,除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条款外,也公布买家义务以保护卖家的权益不受侵害。比如,卖家深恶痛绝的职业差评师,以后也不会有好日子过了根据管理办法,一旦认定对他人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恶意评价或者诋毁,或者进行虚假投诉、举报的,将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在网络交易中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知名网店、知名应用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

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知名网店、知名应用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相混淆;

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标识;

恶意实施批量购买后批量退货或者拒绝收货等行为,损害他人利益;

虚构网络交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为虚构交易行为而为其提供便利;

利用技术手段干扰搜索、排名结果;发布虚假商品、服务信息;

其他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此次条款推出,众多网友表示欣喜,但是对于这一管理办法的推行地域人们还存在一些疑虑,由于网络买卖打破了地域限制,对于非杭州的卖家、买家,这一条款是否还能起到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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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购纠纷应对措施
  • 网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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