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资讯 > 安全要闻 > 交通安全 > 公共交通 > 正文

女司机不满交警处罚 罚单签下“买棺材去死”


  • 要闻
  • 2016-09-01 11:58:37
  • 来源:澎湃
  • 要闻
  • 分享
  • 要闻
  • 0
  • 要闻
  • 2212
  • 要闻
  • 收录
导语:8月31日,深圳一女司机早高峰违法占用车道,被交警处以300元罚款,女子不满,遂在罚单上签下“去买官(棺)材,去死”字样。

女司机不满交警处罚 罚单签下“买棺材去死”

8月31日,一女子在罚单上签下“去买官(棺)材,去死”字样。 

8月31日,深圳一女司机早高峰违法占用车道,被交警处以300元罚款,女子不满,遂在罚单上签下“去买官(棺)材,去死”字样。澎湃新闻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证实,女子因公然侮辱人民警察,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女司机不满交警处罚 罚单签下“买棺材去死”

涉事女子在接受检查。 

8月31日上午8点30分,深圳交警铁骑队在滨河大道车公庙立交附近查处早高峰违法占用HOV车道时,一女子单独驾车占用了“多乘员专用车道”,被处以罚款300元,记0分的处罚。深圳交警通过官方微博提供的“调查与告知笔录”显示,违法人在“有无意见栏”签上了“有”,没有在旁边签上自己的名字,而是写上了“去买官(棺)材,去死”。

澎湃新闻查阅《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发现,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构成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透露,女司机蓝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澎湃新闻早前曾报道,2015年3月1日,深圳交警部门在某收费站设卡查车时,司机包某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视线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被处以罚款50元、记0分的处罚;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名时,包某签上“X”字,在另一联处罚决定书签上“X你妈”。最终,包某因公然侮辱人民警察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想了解更多劳动安全事件请关注佰佰安全网!


  • 关键词
  • 女司机
  • 处罚
  • 侮辱
  • 交警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 评论
  • 评论
0人跟帖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木槿

您还可以输入200

关闭

今日关注

编辑热推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解这些能救命
第454期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

热门排行

佰佰安全网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