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资讯 > 安全要闻 > 人身安全 > 儿童安全 > 正文

小伙与13岁女友庆祝恋爱白天开房 涉强奸被判4年


  • 要闻
  • 2016-08-23 09:44:34
  • 来源:京华时报
  • 要闻
  • 分享
  • 要闻
  • 0
  • 要闻
  • 2358
  • 要闻
  • 收录
导语:为庆祝与13岁的女友欢欢恋爱百天,18岁青年王某与欢欢到宾馆开房并发生性关系,后被欢欢母亲发现。

小伙与13岁女友庆祝恋爱百天开房 涉强奸判4年

原标题:18岁青年与13岁女友自愿发生关系获刑4年

为庆祝与13岁的女友欢欢恋爱百天,18岁青年王某与欢欢到宾馆开房并发生性关系,后被欢欢母亲发现。因认为女儿是被诱骗,欢欢父母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王某则认为两人是自愿的。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18岁的王某在台球厅工作,与13岁的初一女学生欢欢通过微信聊天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两人自今年1月份至4月份交往并多次发生性关系。

今年4月10日,两人恋爱100天。当日晚上,王某叫来共同好友一起庆祝。庆祝后,两人到宾馆开房发生性关系。此时,欢欢的母亲找不到女儿,且女儿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心急的欢欢母亲叫来亲戚朋友一起寻找。经多方打探,欢欢母亲在某宾馆房间内找到与一陌生男子同住的女儿。看到眼前的一幕,欢欢母亲大怒。随后,民警赶来后将王某带走调查。

欢欢的父母认为,女儿年纪幼小,没有辨别是非能力,和王某发生性关系完全是被王某诱骗,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该案审查中,王某对与欢欢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其认为与欢欢是恋爱关系,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的,不知是犯罪行为。此外,欢欢也找到公安机关表明,她与王某是自愿发生性关系,要求撤回对王某的控告。案发后,王某家属已经赔偿了

被害人的损失且得到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

据了解,我国法律规定,不论被害人是否自愿,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均构成强奸罪。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欢欢是幼女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侵犯幼女人身权利,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其坦白交代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上,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了解关注更多女性安全知识,尽在佰佰安全网


  • 关键词
  • 未成年人保护
  • 谈恋爱
  • 强奸
  • 获刑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 评论
  • 评论
0人跟帖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丘山

您还可以输入200

关闭

今日关注

编辑热推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解这些能救命
第454期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

热门排行

佰佰安全网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