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东莞、连云港等多地接连曝出虐狗、杀狗事件,相关视频、图片残忍野蛮,在线上线下都引起民众的不满和热议。也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恶劣影响。有网友认为,杀害动物被判以损害财物或破坏治安名义上都有不妥,还有网友表示,有些人对待小动物如此没有顾忌让人担忧。
虐狗事件频发引发众怒,对于此类虐待动物的行为应当面临什么样的惩罚引发了社会的讨论。记者针对网友关心的问题对相关专家、律师、动物保护机构进行了采访。
据媒体报道,日前山东威海一市民在公路上用越野车拖曳一只宠物狗,引发部分群众围堵,相关视频在网络热传。
无独有偶。据网友爆料,居住在东莞的一男子收养50余只流浪狗,为取乐将狗虐杀。另据连云港一网友日前发帖称,当地一女子跟男友回家时,在一小区内被一条大狗咬伤,之后,女子的男友再次在小区内与咬人的大狗相遇,将这条狗打伤,后狗主人报警称狗已被打死。
上海绍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绍刚律师表示,近期多起虐狗事件触目尽心,引发了群众的愤慨,但此类案件并非个案,有的虐待动物行为更为严重和残酷。例如:用火烧猫,用高跟鞋踩猫,用棍打狗,用各种奇特的虐待动物方法为某些心理扭曲的人取乐,但是没有见到过处罚的案例。因为法律没有对虐待动物的处罚有所规定。
杨绍刚律师表示,山东的事件与一般虐狗略有不同。因为车主在马路上,在大庭广众的面前,招摇过市,群众看到动物被活活虐待悲惨而死,引起恻隐之心,从而围观、人肉搜索、其愤慨之心完全可以理解。公安机关完全可以按照“扰乱公共秩序”情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予以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行政处罚。
工作人员表示,最近曝出虐待动物事件影响都十分恶劣,触及了民众底线,但如果没有相关法律的保护,这些施虐者顶多只是遭受道德谴责,不足以对这些施虐者形成震慑作用,他们还有可能再次对动物实施虐待行为,希望能尽快出台一个全面的动物保护法。
据法律专家介绍,目前国内除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医学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水上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陆上动物保护条例》外,还没有有关反“虐待动物”的法律。
据不完全的统计,约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对虐待动物最高可处以5年以下徒刑。英、美、日、意、德、加等国家制定了《动物保护法》《动物福利法》《医学实验动物标准》,对保护动物做了严格的规定,甚至宠物走失了,对主人也要处罚,可见其对动物保护的重视。
专家认为,公布和公开虐待动物的行为,呼吁大家关注和谴责,这本身是动物保护意识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