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贩毒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极易引发犯罪。
一对毒贩夫妻去逛街也不忘带点毒品在身上,结果在路上偶遇了“老顾客”,双方迫不及待要进行交易,却被警方抓个正着。 8月1日,记者从合肥逍遥津派出所获悉,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7月30日中午,麻某夫妻俩来到步行街太阳城闲逛,虽然看上去与普通市民一样,可两人实际上却是毒贩,不过当天两人只是想逛逛街,出于习惯,他们还是随手装了少量毒品在身上。
在太阳城逛了没多久,夫妻俩突然遇到曾多次在他那购买毒品的裴某。裴某平时以在网吧盗窃为生,有点钱就会买毒品吸食。当天恰好遇到麻某夫妻俩,裴某就提出想买点毒品,没想到对方身上恰好带着,于是就决定直接在现场交易。
与此同时,逍遥津派出所民警正在太阳城巡逻,来到监控室后,无意看到某个角落里上述三人的鬼祟行为。民警判断三人可能是在进行毒品交易,于是立即前往将三人人赃并获。
通过麻某夫妻的交代,民警又陆续抓获了6名从他们那里购买毒品的吸毒人员。目前麻某、裴某等三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余六名吸毒人员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
佰佰安全网法规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刑法》第347条 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 、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五 十克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