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送审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在这个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作为食用油脂生产、销售或者使用。
废弃食用油脂处理情况应保存备查
宾馆、饭店、餐馆、食堂等集中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应当对餐厨垃圾进行生产登记,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对集中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定点回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餐厨垃圾集中处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废弃食用油脂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建设、安装和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并建立台账,记录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和处理情况,保存备查。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作为食用油脂生产、销售或者使用。
废食用油脂等回流餐桌最高罚50万元
禁止将餐厨垃圾、废食用油脂、废矿物油等回收利用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违者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