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芜湖市遭遇持续强降雨,部分地区遭受洪水灾害,仍有个别网民散播谣言,扰乱民心。
2016年7月1日下午3时许,网民“XX交友”在其微信朋友圈公开一段圩埂及河水视频,并配音,声音内容为“哦现在雨很大、河里在涨水,他妈防汛的人没有,我某某圩的”。
该视频一经发出,立即在当地引起巨大恐慌。不少不明真相的群众纷纷到当地村委和镇政府询问情况,这一现象引起了县、镇防汛指挥部的高度重视。
经查,该网民真实身份系芜湖县花桥镇成村行政村居民吴某,男,45岁。在事实面前,该吴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立即删掉了该段视频。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当前,灾区人民正齐心协力抢险救援。对故意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严厉打击。
本安全网提醒广大网民,上网要文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因此,如果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就会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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