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省份出台意见鼓励2.5天休假 多数地区尚未落地
近日,湖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2.5天休假。至此,全国至少已有11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但是,在这些省份中,目前仅有5个城市出台了实施细则“尝鲜”2.5天休假,绝大多数地区尚未落地。
11省份发文鼓励2.5天休假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8月份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这被外界解读为鼓励2.5天休假。记者梳理发现,在意见出台后,各地积极响应,目前已先后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福建、广东、浙江、湖北等11个省份正式出台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2.5天休假模式。
以近期出台意见的湖北、广东等地为例,湖北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广东提出,支持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在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便利条件。
仅5座城市“尝鲜” 多数地区未落地
记者注意到,在出台意见的省份中,仅有个别城市出台了2.5天休假实施细则进行了“尝鲜”,绝大多数地区尚未落地,仍然停留在文件层面。
目前,江西省吉安市和上饶市、山西省晋中市、贵州省黔南州、陕西靖边县等城市已经出台了试行2.5天休假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
上述城市2.5天休假的具体实施时间表并不相同。江西省吉安市、山西省晋中市明确每年从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实行周五下午弹性作息;贵州省黔南州、陕西省靖边县则确定为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江西省上饶市提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实行周五下午与周末休假。
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
针对个别城市探索实行夏季周末弹性作息制度,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负责同志今年4月份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实行夏季周末弹性作息制度有利于激发旅游消费需求,但各地调整作息制度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办发62号文件,不得随意调整工时。
这位负责人指出,各地出台夏季周末弹性作息时间方案,要在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产活动的前提下,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筹考虑,周密安排。
记者梳理发现,已出台细则的地方大都提出相关措施,避免因休假影响正常工作。靖边县规定,各单位各部门本着每周40个小时工作时间不变的原则,实行AB岗的办法,保证每个单位在周五下午有不少于一半的人员在岗,务必满足机关正常运转和群众办事需求。
黔南州提出,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在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基本运转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干部职工周五下午轮休。原则上,每周五的下午安排轮流休假人数不少于本单位人员总数的2/3。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单位和窗口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作出妥善安排,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
晋中市规定,政府窗口服务单位暂不实行。原则上每位工作人员一个月可享有两次周五下午调休安排,每周五下午不少于一半工作人员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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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天休假模式
2.5天休假模式,即周五下午+周末的小短假调休方式。主要体现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文件中。
《意见》明确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背景介绍:
2015年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发布,要求:
1、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
2、鼓励错峰休假。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3、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现实意义:
根据现行的休假制度,周末(104天)+法定假日(12天)+年假(5至15天),国人每年最多可以休假131天。
国办的意见,发出了改革现行休假制度和周工时制度的强烈信号。带薪休假和错峰休假,弥补的是全国假日办撤销以后的节假日刚性安排,周末2.5天休假,则意味着每周40小时工作制将有条件地减为每周36小时工作工作制。如果落实到位,中国人每年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处于休假中。
但是,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不是要缩短每周法定工作时间、周五下午直接安排放假。周五下午工作时间要提前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