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一段疑似内容为“同山山体滑坡”的小视频在微信及朋友圈里疯传,引起不少市民恐慌和猜疑,这消息是真的吗?佰佰安全网带您了解。
6月4日上午,奉化市公安局尚田派出所通过调查,找到了视频最初的转发人蒋某某和杨某某,二人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处罚。
一则山体滑坡消息被疯转
6月3日当天,奉化飘着小雨,不少人的微信群都收到一段山体滑坡的小视频。
小视频中的天气与当时非常契合,疑似同山附近路段的道路一侧发生严重山体滑坡。几秒钟内,大量泥沙包裹雨水翻涌而下,视频里还有连续不断的惊呼声。
“这是同山吗?”“太危险了!现在还是不要去那里比较安全。”“太可怕了!”……一时间,“同山是不是发生山体滑坡”的话题成了奉化市民最关心的话题。
事发当天,当地国土部门经核实,确认境内没有发生任何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消息;同时,奉化交通部门也派专人前往锦屏街道的同山和莼湖镇的同山进行查看确认,确实不存在小视频中的情况。
虚假信息传播的范围和造成的影响迅速引起了警方注意。
6月4日,民警根据线索,找到了转发小视频的“始作俑者”蒋某某、杨某某。
两人因传播虚假消息被处罚
“那天上午10点左右,我在一个微信群里看到有同事发了一个山体滑坡的小视频,就随手转发到我的几个微信群里。群里人一开始问我是不是真的,我闹着玩就说是的。后来问我的人越来越多,我就说不知道。”蒋某某交代,他并不知道视频里山体滑坡地址到底是哪里,只是看着像同山附近,就随手转发到多个微信群。
跟蒋某某一样,杨某某在看到视频后,也第一时间将其转发到微信群,并开玩笑说这是奉化同山。“我们去过的人都知道不是的,但就是觉得开玩笑好玩,所以就说是的。”面对民警询问,杨某某说道。
目前,蒋某某、杨某某二人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民警表示,小视频通常是使用手机拍摄,画面中没有关于时间、地点、事件的权威信息,而且时间又短,容易被钻空子造谣。
“小视频大肆传播,与一些企图谋取经济利益的个人和公司也有关系,小视频谣言的肆虐也会影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并且浪费社会资源。”佰佰安全网提醒,没有消息来源的、耸人听闻的小视频文字说明,大多是虚假信息,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媒体或者个人,都应担负起责任,自觉抵制虚假信息,不予转发。
●相关链接
说谎的代价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另外,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