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夫妻吵架妻子深夜烧屋子泄愤 危及公共安全被捕)
6月14日讯 小俩口因家庭琐事吵架,妻子一怒之下深夜点燃房子泄愤,危及小区多家住户生命财产安全,幸而消防人员及时赶到才没造成人员伤亡。近日,崇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放火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人,2015年初与丈夫任某某结婚后来到崇州生活,并在崇州某新建小区买房居住,婚后二人常因生活琐事和性格问题争吵不休。近日两人再次因琐事争吵,丈夫任某某跑去网吧上网,妻子李某某一气之下在深夜点燃家中的被子、窗帘,并打开天然气企图烧毁夫妻二人的房屋。因夫妻二人居住的房屋位于人口密集的小区,大火很快向其他住户蔓延开来,幸而有人及时报警,消防及时赶到,物业也连忙通知住户疏散,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大火还是波及了多户住户,财产损失惨重。
李某某一时冲动放火烧毁房屋的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近日,崇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佰佰安全网提醒: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