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法晚记者从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获悉,昨日下午16时34分,陈某明(男,1982年3月2 日出生),独自一人驾驶车号闽J020X7捷达小车,沿蕉城南北路由南往北行驶,行经顺丰商贸城路段,车辆失控连续碰撞路边多辆车辆,造成三人受伤,七辆 两轮车、两辆小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随后,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并控制肇事驾驶人陈某明。经酒精检测仪呼气检测,结果为零;尿液经检测,结果成阴性(即未检测出毒物成分)。为进一步查明肇事驾驶人是否涉嫌酒驾、毒驾,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依法提取陈某明血液送鉴定机构进行酒精及毒物检测鉴定。
今日上午,法晚记者从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获悉,目前,事故伤者情况稳定,事故原因在进一步调查中。事故现场已处理完毕,交通恢复正常通行。
事故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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