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法夫妻来说,夫妻财产本是共同所有,不涉及盗窃,可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来说,非法动用对方的财产则触犯到法律,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法律制裁。日前,丽水青田法院审理了一起男子非法登录前妻社交软件账号,并通过支付绑定银行卡向自己的微信转账5900元的案件。
陈某和邵某于2015年9月9日在杭州临安市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仅33天后,两人因性格不合,便在丽水青田县办理了离婚手续,邵某也回到了临安。离婚后,两人仍旧保持着联系。
10月21日,陈某因为没钱还信用卡,就动起了从邵某帐号转账的歪脑筋。陈某交代,因为有过短暂的婚姻关系,两人的社交软件账号密码都是相互公开的,而且陈某还知道邵某支付绑定的银行卡密码。当天,陈某偷偷登录了前妻的社交软件,输入其绑定的银行卡密码,并通过转账的方式,分4次将银行卡内的5900元转到自己的账号上。为了尽快将钱提现,陈某还将钱转账某公司帐号,通过转账方式提现。待拿到现金后,就立即将钱存入信用卡。
当天中午,邵某发现自己卡内的钱被转账,她立即联系了陈某。看着前妻为钱发愁,自己还偷偷转走了那么多钱,为了减轻自己内心的“过意不去”,陈某向朋友借了2000元,转账给前妻1500元。几句好话下,邵某没有再对陈某起疑心,以为是被盗号。
第二天凌晨,邵某越想越不对,于是,她也登录了前夫的微信,果然发现了转账记录。对此,陈某却百般抵赖,还将电话挂断。失望之下,邵某遂报了警。当天下午,陈某被当地派出所依法抓捕。
青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陈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