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厉打击机动车违法行为,两月涉牌处罚8千余,刑拘百人
从北京市交管部门获悉,入冬以来,北京市交管部门持续开展机动车涉牌违法专项打击行动,从2014年12月至今,全市共依法处罚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8千余起,行政拘留172人。
据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三类违法行为:
一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机动车号牌(含仅悬挂一面号牌),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污损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二是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违法行为。
三是无证驾驶或者使用假证、拼组装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同时,对于群众举报的涉嫌套牌假牌机动车、遮挡和污损号牌机动车、克隆出租车、长期在辖区内行驶的悬挂外地号牌机动车,以及多次补牌补证的行为,交管部门还部署了专门的警力进行重点侦办。
据统计,从2014年12月至今,北京全市共依法处罚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8千余起,其中查处使用伪造和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55起、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45起,行政拘留172人,扣留机动车4550辆。
涉牌违法行为处理依据: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5000元;
号牌不清晰的,警告或罚款200元;
号牌不完整的,警告或罚款200元;
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5000元,并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5000元,并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