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失能老人达88.5万 为救助贫困失能老人设专项基金
失能老人需“精神救助”
住在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社区的李国其和苏桃元夫妻,更需要“精神救助”。
74岁的李国其,1990年车祸致残,需要拄拐杖走路,生活半自理,属于半失能;老伴苏桃元今年73岁,2007年脑溢血中风后瘫痪在床,成为一个全失能老人。两个儿子外出上班,留下两位老人独居。
“对于这样的情况,政府近年来给予的帮扶救助力度比较大。”韶山路社区主任欧阳晓琦介绍,社区为两位老人从市红十字会申领了1000元困难补助,并且会在每个节假日看望慰问两位老人,给予资金、生活物质上的双重帮助。
“物质资助的同时,也需要精神陪护。”欧阳晓琦表示,李国其生平喜欢听花鼓戏,爱好书法,总期待有人和他进行兴趣爱好的沟通。社区志愿者偶尔陪他听戏,或者买笔墨送他,老人便会开心不已。
行动
“政府购买”补贴基本养老服务
以罗细妙娭毑为代表,我省老年人口高龄化、空巢化和失能化特征明显。失能老人身体机能衰退,长期卧床,孤独寂寞,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忍受着难以言表的痛苦,经历着人生最难度过的时段,最需要帮助和关爱。
日前,全省老龄重点工作促进会召开,省老龄办主任陈毅华表示,从今年起,湖南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到2020年,逐步为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今年7月,《关于建立湖南省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正式向全省各市州下发,符合年龄65岁及以上、低保对象、部分失能或完全失能3个基本条件的老人,每个月至少可领取20元的养老补贴。
原则上,基本养老补贴工作实现方式希望通过购买服务来实现。根据《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补贴方式原则上按月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现金、代金券。偏远农村等特殊地区家政服务企业、社会服务不发达,通过购买服务来实现困难比较大,则通过发放现金的方式来实现。
设专项基金救助贫困失能老人
对于需要特别关注的高龄、贫困失能老人,省老龄办设置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通过专项公益基金来进行救助帮扶。
据介绍,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于9月20日启动了“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老人希望工程项目,面向社会募集款物,专向资助收住、照料、护理失能老人的养老机构和低保家庭的失能老人。
给全省失能老人提供良好的照料和服务,省民政厅、省宣传部等十多个厅局单位已经联手行动,响应号召参与这次活动。此外,华声在线等全媒体也加入支持报道“关爱失能老人”这一公益项目,并呼吁更多的媒体加入到这个行列,让失能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数据
记者从省民政厅老龄办了解到,截至2013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79万。
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130多万,占老年人口的12%以上;
空巢老人310多万,占老年人口的28%以上;
失能半失能老人225万,占老年人口的20%。
在我省225万失能半失能老人中,其中失能老人约88.5万人,半失能老人136.9万人。
连线
国家将建失能老年补贴制度
10月23日,《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下发,这是继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之后,国家加大公共财政投向养老服务业的又一重要政策。
《通知》要求,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地方各级政府应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原则上按月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现金、代金券等。
《通知》明确,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各地既要考虑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又要做好新出台的补贴政策与其他老年人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