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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40余岁男子以零食为诱饵 猥亵两名女童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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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25 09:19:37
  • 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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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王某某以给零食为诱饵,将两名女童骗至其租住房间后,强行猥亵这两名女童。4月16日,庆城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抓获了王某某,破获2起猥亵儿童案。

庆城40余岁男子以零食为诱饵 猥亵两名女童被刑拘

王某某以给零食为诱饵,将两名女童骗至其租住房间后,强行猥亵这两名女童。4月16日,庆城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抓获了王某某,破获2起猥亵儿童案。

4月16日22时许,庆城县公安局110接警服务台接匿名电话报警称,其9岁女儿和邻居家女儿,在当天19时左右,被一位40余岁的男人领到房间后实施猥亵行为,要求处警。接到报警后,庆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关责任区刑警队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经审讯,王某某对其猥亵女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月16日19时许,两名女童在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租住的院子附近玩耍时,王某某以给零食吃为借口将两名被害人诱骗至其租住的房间,并让两名被害人坐到其腿上强行实施猥亵。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庆城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佰佰安全网提醒: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妇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 关键词
  • 诱饵
  • 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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