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广东省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系统推广工作,保证全市奶粉90%以上在网上有注册统计,进口和省外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种100%全覆盖,完善奶粉市场健康经营秩序,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振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
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严格许可。从2月4日起,凡申请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者,除需符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一般要求外,还须满足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系统实施条件,并登录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平台获取账号。
二是重新审核。按照现有许可条件和要求,对持有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具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资质的经营者进行重新审核,把应用“广东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系统”列为许可内容之一。
三是培训推广宣传。通过培训,使监管人员和经营者了解熟悉追溯系统的功能和作用,掌握追溯系统操作和应用,主动使用该追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