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妻子出轨 他纠集30多人找情夫“谈判”
4月20日,据宁乡警方通报,经过警方努力,日前,宁乡巷子口派出所化解了一起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案件。
据警方介绍,4月15日,巷子口镇一男子与一女子在宁乡玉潭镇某KTV喝酒后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时,被女子的丈夫现场发现,其随后纠集一帮人将情夫拘禁,并对情夫进行殴打,要求出钱“了难”,后来被打男子的父亲报警,玉潭派出所出警将其解救,并在玉潭所进行了调解,但双方调解未果。
4月17日下午5时许,巷子口派出所接到报警,女子的丈夫纠集了一帮人,要到巷子口镇要钱,不给钱就要“搞出点事来”。接到这一消息后,值班副所长立即将情况汇报给所长。所长立即召集包括休假的所有民、辅警回所待命,同时联系龙田派出所民警到所支援,并迅速组织人员加强街面巡防。
晚上7时许,一车队进入民警视线,车队共五辆车,人员约30多名,他们来到了巷子口镇官山村地段,并停在路边商量。8时许,车队陆续行驶到巷子口镇的狮子桥,看到在集镇巡逻的警车,却并未退回。侦查人员还发现这5辆车内人员正在分发疑似钢管,刀具的物品。
晚上8时30分,有消息传出,涉事两方谈判却未成,随时有群架的可能。
晚上8时35分许,5辆小车内的人员集结在巷子口镇某饭店吃饭,这时,警方决定,在相对闭塞的餐馆,对吃饭时未带凶器的涉嫌敲诈勒索人员进行突击盘查。抗拒抓捕的人员,被警方扑倒在地。随后30多名涉嫌敲诈勒索人员被全部控制,在盘查时现场查获管制刀具4把,钢管数十根。
30多名涉嫌敲诈勒索的人员,来自玉潭,白马桥等八个乡镇,验出四名涉毒人员,其中多人涉及多个乡镇的涉恶案件。
目前,这30多人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全部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