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杀妻后 张贴寻人启事)
大街上、电线杆上常见有各种寻人启事,陕西一男子将妻子杀害后,故意张贴寻人启事,被警方识破。
【寻人启事】刘凡凡,女,30岁,延长县黑家堡镇中村人,身高一米六,于2016年3月5日早晨8点左右离家至今未归,家人很着急盼望能早点回家。如有线索,请和延安延长城关派出所联系,0911-8615150或13488258220。
这一启事曾被一男子张贴于延长县的街头,还附有照片等信息。
据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今日通报,【寻人启事背后的真相】4月18日,延安延长黑家堡派出所配合延长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据犯罪嫌疑人王某军交代,其于3月4日,因与妻子矛盾激化,将妻子杀害,后故意张贴寻人启事,企图误导警方侦查方向。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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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其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方面,前者以故意为其心理主观状态;后者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后者相对量刑较轻。
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故意杀人罪是对死亡的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致人死亡罪则对结果的发生持否定的态度。
寻人启事要到公安局报案才能发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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