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曾先生在21年后即将见到自己的亲生父母。
2016年4月12日,在深圳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办公大院,曾先生与自己的亲生父亲李某和母亲相认。警方证实,曾先生就是1996年1月在贵州省贵阳市被拐骗的李某,现年25岁。
2016年3月,曾先生到深圳公安局刑事侦查局报案,称自己年幼时被拐,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接报后,深圳公安利用大数据排查、DNA提取比对,最终在3月底确认身份。
亲生父母留存当年和儿子的合影照片
送锦旗拍照合影时,曾先生看着刚刚相认的父母
曾先生和亲生父母相认后为深圳CID送上感谢锦旗。
21年后,亲生母亲倒在儿子怀里哭泣,曾先生当时只有5岁
分开21年后,曾先生与自己的亲生父母见面相认。
分开21年后,曾先生与自己的亲生父母见面后拥抱在一起。
我国刑法对拐卖儿童的处理
依照刑法第26条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