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肃宁县一中学生遭社会青年暴力殴打事件有了新进展。4月8日,肃宁县公安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事件处理结果: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行政拘留7日。
身穿校服的男生被穿紫色上衣、黑色裤子的青年男子拳打脚踢。 视频截图
4月4日,肃宁县某中学一学生被殴打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这段时长2分18秒的视频显示,一名身穿校服的男生低着头蹲在路边停放的自行车旁,一名穿紫色上衣、黑色裤子的青年男子上前将自行车踢翻,将男生一脚踢翻在地。随后,这名青年男子多次踢踹学生,并用拳头击打对方头部。整个视频中,被打男生多次倒地,但始终未还手。
4月5日,肃宁县县委宣传部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了该县教育局的情况说明和警方通报,确认了视频内容的真实性,称被打学生为肃宁县某中学初一学生石某某。
4月8日,肃宁县警方公布的事件调查结果显示,县公安局在案件受理当日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经查,视频内容发生在3月30日,殴打学生石某某的嫌疑人为王某某,16岁。目前,王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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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