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遭受家暴 七旬老太申请保护)
因无法忍受儿子多次对其施暴,78岁的杨老太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日前海淀法院受理该案。
杨老太称,自2015年以来,儿子高某多次到其住所挑起事端,对其言语威胁甚至殴打。今年3月26日上午9时许,高某再次闯入杨老太住所将其推倒,双手掐其颈部,并抢走她的身份证,杨老太随后报警。因疼痛难忍,杨老太被送至积水潭医院,经诊断为。杨老太认为,她正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对其生命造成威胁,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反家庭暴力法》中增设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并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佰佰安全提醒:
家庭暴力带来的危害: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1、家庭暴力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在我们调查中,多数受害者都是在被施暴时惨遭残害。暴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
2、家庭暴力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不及时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受害者本人又不知用法律保护自己,在忍气吞声、长期遭受暴力的扭曲心态下,采取了法律禁止的手段——故意杀人,酿成恶性事件。给社会带来恶劣的后果,极大的危害了社会安定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