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11时许,位于零陵路的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内冒出黑烟,疑似发生火情。记者从消防部门证实,黑烟是实验室内金属钠引燃周围少量可燃物质后,由于排风设备的作用,从楼内冒出,没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有网传相关内容配发不实图片,误传为大楼楼宇大火。
据悉,事发时间为11时03分,地址确定为零陵路345号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6楼实验室。消防部门于11时11分到场,11时24分火灾熄灭。初步判断火灾原因为实验误操作,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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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质的使用处理及注意事项
危险物质,是指具有着火、爆炸或中毒危险的物质。使用这类物质的时候应该特别小心注意以下事项:
1.使用危险物质前,要充分了解所使用物质的性状,特别是着火、爆炸及中毒的危险性。
2. 贮藏。通常,危险物质要避免阳光照射,把它贮藏于阴凉的地方。注意不要混入异物。并且必须与火源或热源隔开。实验室冰箱和超低温冰箱使用注意事项:定期除霜、清理,清理后要对内表面进行消毒;储存的所有容器,应当标明物品名称、储存日期和储存者姓名;除非有防爆措施,否则冰箱内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溶液,冰箱门上应注明这一点。
3. 在使用危险物质之前,必须预先考虑到发生灾害事故时的防护手段,并做好周密的准备。使用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物质时,要准备好防护面具、耐热防护衣及灭火器材等;对于毒性物质,则要准备橡皮手套、防毒面具及防毒衣之类用具。
4.在情况允许下,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危险物质。并且,对不了解性能的物质,需进行预备试验。
5. 对于有毒药品及含有毒物的废弃物时,使用完毕后进行适宜的处理,避免污染水质和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