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资讯 > 安全要闻 > 人身安全 > 儿童安全 > 正文

女孩为换智能机“甄嬛体”写信给父母


  • 要闻
  • 2016-03-18 15:58:15
  • 来源:重庆商报
  • 要闻
  • 分享
  • 要闻
  • 0
  • 要闻
  • 1382
  • 要闻
  • 收录
导语:“爸爸妈妈,我想拥有一部属于自己的智能机……若母成其事,吾必更认真学习,成绩更上一层楼……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我们要跟上时代的脚步……”昨日上午,一名11岁小女孩写给家长的信被传到重庆社区等网站,让不少网友捧腹和转发。
女孩为换智能机“甄嬛体”写信给父母

小女孩为买智能手机写给父母的信市民张女士供图

小女孩为买智能手机写给父母的信市民张女士供图

“爸爸妈妈,我想拥有一部属于自己的智能机……若母成其事,吾必更认真学习,成绩更上一层楼……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我们要跟上时代的脚步……”

3月17日上午,一名11岁小女孩写给家长的信被传到重庆社区等网站,小女孩稚嫩却有意显得成熟的词句,让不少网友捧腹和转发,称如果是自己的孩子能写出如此文章,分分钟买了。不过,记者从女孩母亲处了解到,女儿马上就上六年级面临毕业,她依然不准备为其购买智能机。

为啥写信?

我要智能机 何人悟吾心

小女孩信中开头写道,自己平时用大人的手机查询不会的题,打扰大人用手机,同时,她不会沉溺于手机,因为她不会害自己,父母也管不了她一辈子,她知道自律。随后,小女孩表示,自己如今拥有的老年机接听不清楚电话,并让父母换位思考,如果面对老年机和智能机,他们会选择哪一部手机。

“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我们要跟上时代的脚步。”小女孩在信末对父母发出“倡议”并感叹道:“江山依旧,风景犹存。莽莽山河,何人悟吾心!”

“请母阅此信无怒,反成其心。”此信最后,小女孩给妈妈送上一颗“糖”,为前面讨要一部智能手机的说辞做了圆场。

有网友在看完信后声称,虽然信中有错别字,且“甄嬛体”遣词造句有不足之处,但小女孩稚嫩却有意显得成熟的词句以及有理有据,竟让人无言以对。

为何换机?

友皆智能机 感觉不方便

昨日,记者通过最先发帖的李先生联系上小女孩的母亲张女士。

“娃儿确实一直想要一部智能机,前面给我说了两次,我告诫她不准再提,结果她在15日晚上就写了这封信悄悄放在我床头柜上,然后睡觉去了。”她说,女儿目前在江北鲤鱼池某小学读五年级,平时她对女儿看电视及上网管得比较严,家里给女儿配了一部老的黑白屏手机,可能女儿觉得这是老年机,所以写在了信里。

此信给人以“甄嬛体”的感觉,小女孩看过这部电视剧吗?她想要智能手机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昨日,她在接受采访时单独告诉了记者答案。

“我只看过两集甄嬛传,后来就没看过了,用这种词句写信,主要是受到四大名著和朱自清散文的影响,我自己有很多感悟。”昨天,小尹用一口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告诉记者,自己之所以想要一部智能手机,其实主要是因为自己的同学和伙伴,使用的都是智能手机,只有她一个人使用的是老年机,这让她感觉很不方便没面子。

结果如何?

无法成其事 依然不购机

就在记者采访时,女儿托母亲买的一本《唐诗素描》正好寄送到张女士的办公室。

“女儿从小爱看书,我们大人对此是不禁止的。”张女士说,女儿三四岁时,就在没认识拼音的情况下认识了不少字,让她感到惊讶。同时,班主任也鼓励孩子们看书,现在女儿不仅看了四大名著和外国文学作品,《笑傲江湖》等武打小说也看,甚至连王安忆的《长恨歌》都已经看过了。最近在看一些古典白话文学作品,估计写信时用词就受了这些作品的影响。

不过,张女士表示,女儿即将上六年级面临毕业了,学业重要,所以看了女儿恳求信后,自己依然不会为其买智能手机,要等初中入学后,才会考虑孩子的这一请求。

随后,记者从学校了解到,写信的小女孩学习成绩不错,特别是语文成绩名列前茅。同时,她还多才多艺,拉得一手很棒的小提琴。

声音

培养合理使用能力

比剥夺接触更有益

重庆师范大学教育专家桂亚莉:到底给不给正上小学高年级或初中的孩子买智能手机,这是不少家长纠结的问题,主要是怕影响学业。但是,培养合理使用物品的习惯,比剥夺接触物品的权力,更能造就孩子的自律性。同时,培养孩子抗拒诱惑的能力比直接剥夺诱惑,更能促成孩子将来走入社会后稳步发展。建议广大家长从学习生活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孩子的情况,比如周围同学都用的智能手机,如果只有孩子一个人不用,就会感觉到孤独,也可能被孤立。所以,家长不要一味禁止孩子拥有智能手机,而是与孩子共同规划一下使用的频率时间,同时要了解孩子使用时干了些什么,以进行合理引导,培养孩子的自律性和抗拒诱惑的能力。


  • 关键词
  • 智能手机
  • 玩手机危害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 评论
  • 评论
0人跟帖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丘山

您还可以输入200

关闭

今日关注

编辑热推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解这些能救命
第454期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

热门排行

佰佰安全网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