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没申请购房补贴 江北一女子损失近九千元
3月12日,网友“静待花开”在东论上发帖,讲述自己购买二手房过程中遇到的糟心事;第二天,读者邵女士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向我们“吐槽”她在买房过程中的“苦水”……
买房本是件开开心心的事,可为何最后闹得如此不愉快。安全网带您了解。
买房后生一肚子气
没申请购房补贴,邵女士损失近九千元
邵女士住在江北洪塘。去年七八月份,她通过天天红利房产汇嘉新园店购买了一套二手房。
相中房子后,七月底,邵女士付了押金签了合同。8月12日,办理了过户手续。11月份,邵女士就开始对新家进行装修。买房本来是件开心的事,结果到今年2月份,烦心事来了。
2月24日,邵女士的丈夫洪先生在媒体上看到关于契税减半补贴政策的报道,这才想起在过户时中介跟他说起过这件事。“当时,中介说江北还不能办理,退税的事情就这样拖着没办。之后中介没再跟我们提这件事,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理。”
2月25日,邵女士去找中介。结果得到的消息是,购房补贴申请要在产权登记受理后半年之内办理,邵女士购买的房子已超过半年,不能办理。
“算下来,我们就白白损失了近9000元钱。”邵女士认为,中介在这件事上存在过错,因为没有提醒自己,也没告知要在半年之内办理,因此希望双方各自承担9000元的一半。
3月16日上午,记者前往天天红利房产汇嘉新园店了解情况。
一位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负责邵女士这单交易的业务员姓郭,业务员在看房时就告知过邵女士关于契税减半的补贴政策,并且也告知半年内要办理,是邵女士自己忘记了,而且这个申请都是由买方自行办理的,因此中介在这件事上没有过错,但出于人道主义,他们愿意赔偿邵女士1000元。
最后,经过调解,天天红利房产公司赔偿了邵女士1500元,邵女士表示接受。
安全网教您如何避险
找正规中介机构,购房合同看仔细
宁波市场上有大大小小中介机构无数。但各大中介机构由于管理水平及中介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容易出现纠纷,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中介费收费标准问题,其次是中介服务质量问题。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市民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纠纷不知道向哪里求助维权。
昨天下午,就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记者联系了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产中介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房地产交易中,涉及到价格问题,比如中介收费问题等,市民可以向各地物价局投诉;普通的中介行为则可以通过住建委维权。
那市民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就此,住建委向市民支了四招,教大家如何规避风险。
买卖房屋要找备过案的中介机构
多数人认知的“黑中介”,指的是没有营业执照的中介机构。不过,记者了解到,没有到住建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也是“黑中介”。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处理投诉过程中,与“黑中介”相比,备过案的中介机构投诉概率要低很多,而且就算出现纠纷,相关部门也能找到机构负责人便于查处。此外,备案的中介机构对从业人员要求相对较高,经过培训后,业务水平相对较高。市民可以查看中介机构墙上悬挂的营业执照以及备案证书进行鉴别。
选择中介时要事先协商中介费
2014年9月,浙江放开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收费,实行市场调节管理,同时要求中介机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公示价目表。
在这之后,宁波各大中介机构收取中介费时由原本的买方独自承担的“单向收费”转为买卖双方共同承担的“双向收费”。目前,宁波市场一般收费标准为房屋成交价格的2.5%-2.6%,其中买方承担1.6%,卖方承担1%。
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市民选择中介机构时,首先要与对方协商中介费,问清楚价格再接受对方的服务。
签合同前要把房子信息查清楚
首先检查房屋质量问题,包括房屋有没有渗水,下水道是否通畅,甚至早晚采光情况等这样的细节问题都要了解。还要看房屋附属设施,比如空调、家具等,以及周边环境都要摸个遍。
其次,要核对房屋所有权人姓名与卖方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房产证上共有情况,房屋是否存在按揭贷款尚未还清或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形,是否存在租赁给他人的情形,以及房屋户口迁出问题等。
此外,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要谨慎辨别,特别是关于房屋改造问题。根据《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进行房屋改造。
非标准合同一定要从头到尾看仔细
如果市民对合同细节不了解,可以参考宁波市住建部和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修订的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这份“标准合同”可以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中国宁波住宅与房地产网以及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网站上下载到。
安全网提醒,在签订合同时,决不能因为合同页数太多草草了事,从头到尾都要看仔细,特别是非标准合同,“包括手写上去或者加印在合同空白页上的款项,很多是中介机构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添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