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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杨某,50岁,在杭州待了十多年了,一直以开摩的为生。去年11月到12月,他在上城区清江路电商基地和四季星座卖场内分了12次,盗窃了18件服装。每次偷了衣服,隔天杨某还拿到店里退货,自己家的货店主都认识,完全没有怀疑到杨某。就这样,不少店主上了当,赔了钱。
杨某偷衣服的2个卖场都是杭州有名的服装批发市场,客流大,但每家店面面积小,来这里的顾客都是成袋成袋地往回带衣服,收银出口处六七个人就塞得满满的,拿了衣服的杨某往往趁人多时挤出去离开。
杨某第一次偷衣服是去年的11月24日,当天窃得一件粉红色衬衫,杨某将衬衫以退货名义骗回现金,尝到了甜头后,每次都如法炮制。12月4日下午,杨某在连偷7家店后被最后一家的店员当场抓了个现行并报警。案发后,杨某的儿子已对部分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部分店主原谅。
昨天上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杨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