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资讯 > 安全要闻 > 人身安全 > 儿童安全 > 正文

杭州男子“喜当爹” 离婚后状告2岁女儿索赔被驳回


  • 要闻
  • 2016-03-11 14:24:50
  • 来源:钱报网
  • 要闻
  • 分享
  • 要闻
  • 0
  • 要闻
  • 1518
  • 要闻
  • 收录
导语:近日,阿辉(化名)到嘉兴海宁法院起诉自己两岁的女儿,要求法院判令双方不具有亲子关系,承担鉴定费1300元,赔偿损失2万元。2016年3月3日,海宁法院审结了这例“非亲子关系确认”纠纷案件,事情的经过是怎么回事呢?佰佰安全网带您一同了解。
杭州男子“喜当爹”  离婚后状告2岁女儿索赔被驳回
网络配图

近日,阿辉(化名)到嘉兴海宁法院起诉自己两岁的女儿,要求法院判令双方不具有亲子关系,承担鉴定费1300元,赔偿损失2万元。2016年3月3日,海宁法院审结了这例“非亲子关系确认”纠纷案件,据了解,此类案在该院尚属首例。事情的经过是怎么回事呢?佰佰安全网带您一同了解。

明知孩子不是自己的,还是选择结婚

阿辉回忆,2012年上半年的某一天,33岁的自己,认识了小他7岁的女子小橙(化名)。两人相互熟悉了解了两年,2014年确定恋爱关系,当年4月份,小橙怀孕了,她向阿辉说清楚,肚子里的孩子不是阿辉的。考虑到小橙的个人名誉,自己还爱着小橙,阿辉还是选择和小橙在一起。2014年5月12日,他们登记结婚了。小橙怀胎十月,2014年12月的某一天,在上海一家医院,晶晶(化名)出生了。原打算好好生活的两人,却发现在婚姻的相处过程中,并不合适,阿辉还是过不去孩子这个坎,想要“自己”的孩子,再加上两地分居,之间的联系也就逐渐变少了。2015年4月2日,两人最终选择协议离婚,晶晶由小橙抚养。

离婚后状告2岁女儿,要求赔偿损失

离婚不久,阿辉和小红(化名)组成了新的家庭,关于自己那段失败的婚姻和晶晶的存在,都和盘托出,告诉了小红。阿辉说:“我的爱人要我证实我的说法是否属实,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如果这个孩子在法律上属于我的话,对我的生活会有影响。”2015年10月,阿辉、小橙带着孩子前往司法鉴定所,对阿辉和晶晶之间的亲子关系进行鉴定,根据DNA分析结果,显示阿辉不是晶晶的生物学父亲。2015年12月,阿辉向海宁法院起诉晶晶,要求被告承担亲子鉴定费1300元,并赔偿原告损失2万元。

被告法定代理人——小橙(晶晶的母亲),当庭说道:“阿辉当时是自愿和我结婚的,现在提出要精神损失是没有道理的,我在医院生晶晶,彼时阿辉没有来,前前后后阿辉只看过晶晶两次,一次是出生后一个多月,一次则是亲子鉴定的时候……在婚后和怀孕期间,他也没有对我有经济付出,双方也不存在经济往来。”小橙对亲子鉴定结果没有异议,但对于要求承担鉴定费1300元和赔偿损失2万元的诉讼请求均有异议。

法院采纳鉴定意见,索赔请求均驳回

3月3日,海宁法院审结了这起婚姻家庭纠纷案。法院采纳了具有资质鉴定机构的医学鉴定所鉴定,确认了被告阿辉不是原告晶晶的生物学父亲,两者不存在亲子关系。

法院认为,由于被告晶晶尚未成年,也没有侵犯阿辉的权益,所以阿辉要求无辜的幼儿承担鉴定费和赔偿损失,既缺乏法律依据,也有悖人情伦理,故对原告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亲子关系是以血缘为基础,是家庭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家庭内部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本来孩子是维系婚姻的坚固纽带之一,但在一些家庭里,孩子成了婚姻的“终结者”。所以不论是案件的当事人,还是广大市民都应慎重对待婚姻,慎重对待亲子关系。


  • 关键词
  • 喜当爹
  • 离婚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 评论
  • 评论
0人跟帖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丘山

您还可以输入200

关闭

今日关注

编辑热推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解这些能救命
第454期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

热门排行

佰佰安全网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