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资讯 > 安全要闻 > 公共安全 > 公共场所 > 正文

宝鸡一商场运营商不辞而别致商户百万租金打水漂


  • 要闻
  • 2016-03-09 14:55:58
  • 来源:华商网
  • 要闻
  • 分享
  • 要闻
  • 0
  • 要闻
  • 1480
  • 要闻
  • 收录
导语:1月20日位于宝鸡市经二路的“万润城”运营商给地产商留下一封道歉信后不辞而别,导致30多家商户百万租金化为泡影,引发商户质疑,事件详情,佰佰安全网与您一同关注了解。

租赁地产商的房屋经营商场,因经营困难,所欠租金无力偿还,1月20日,位于宝鸡市经二路的“万润城”运营商给地产商留下一封道歉信后不辞而别,地产商收回商场,派驻物业管理,然而,30多家商户之前交给运营商的租金、保证金、货款近百万元却化为泡影,引发商户质疑:“ 运营商和地产商之间的问题,凭啥让商户买单!”

宝鸡一商场运营商不辞而别致商户百万租金打水漂

宝鸡一商场运营商不辞而别致商户百万租金打水漂

商户: 运营商和地产商之间的问题,凭啥让商户买单!

3月3日下午,宝鸡“万润城”商场多名商户反映,他们和商场运营商宝鸡万润城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城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在商场内做生意,然而今年1月20日,万润城公司却突然离开商场,不知去向,原因不明。紧接着,该商场所在的天同国际大楼的开发商宝鸡永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公司)收回商场经营权,派驻物业公司进驻商场管理。

永嘉公司告知他们,因万润城公司不辞而别,并未将之前与商户的业务移交给该公司,因此,若商户继续在该商场做生意,需重新向永嘉公司交纳保证金、租金。让30多家商户郁闷的是,他们之前交给万润城公司的租金、押金,包括以前滞留在该公司的货款总计近百万元成了泡影。“我们和运营商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运营商和地产商之间的问题,凭啥让商户买单!”商户杨女士对此表示质疑。

地产商:运营商留下一封道歉信不辞而别 建议商户通过法律维权

3月4日上午,永嘉公司副总赵先生说,天同国际大楼是永嘉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产权归该公司所有。万润城公司租赁大楼1至4层经营商场“万润城”,租期10年。然而“万润城”仅仅开业运营了2年时间,今年1月20日,万润城公司便留给永嘉公司一封道歉信后不辞而别,尚拖欠永嘉公司上千万元租金未还,永嘉公司已就此向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赵先生说,万润城公司不辞而别后,尚有保洁、保安等30多位基层员工尚在商场工作,当月工资被拖欠。因万润城公司单方终止合同,永嘉公司只好收回了商场的经营权,为了维持商场正常运营,派驻物业公司进驻商场管理服务,为愿意留在商场继续工作的20多位前万润城公司的员工发了被拖欠的当月工资。与此同时,与所有商户的负责人协商,若愿意继续在该商场做生意,则需要重新向永嘉公司缴纳保证金、房租。至于商户与万润城公司之间关于租金、押金、货款等债务纠纷,永嘉公司没有义务承担。希望商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观点:商户与运营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应按照双方之间协议确定

随后,赵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万润城公司写给永嘉公司的那封道歉信,大意是:万润城公司租赁永嘉公司商业部分自开业以来受经济不景气影响,经营十分困难,现无力支撑。摆脱困难已毫无希望,所欠租金也无力偿还。故决定终止与永嘉公司的租赁合同,自行退出经营。将商场按现状交还,由永嘉公司自行处置。另所租办公用房一并交还。由此给永嘉公司造成的损失及影响,他们深表歉意。

3月4日下午,记者接连拨打万润城公司负责人、股东等三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亮表示,在房屋租赁的法律关系中,地产商属于出租人,商场运营商属于承租人,商户属于次承租人,次承租人(商户)与承租人(运营商)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应按照双方之间协议确定,一般情况下,次承租人无权直接向出租人(地产商)主张权利。


  • 关键词
  • 商户安全
  • 跑路
  • 维权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 评论
  • 评论
0人跟帖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安卓里

您还可以输入200

关闭

今日关注

编辑热推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解这些能救命
第454期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

热门排行

佰佰安全网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