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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收养走失儿童29年后被其亲生父母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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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22 15:59:45
  • 来源: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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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曹秀珍的担忧变成了现实:亲生父母将养父母告上了法庭,告其侵犯了自己对女儿的抚养权,并索赔各项损失20万元。

夫妇收养走失儿童29年后被其亲生父母告上法庭

1984年,6岁的曹秀珍在北京丢失,之后被焦氏夫妇带到新乡延津生活曹家人苦寻29年找到女儿,并以对方侵犯自己抚养权为由,将焦家告上法庭

一边是亲生父母,一边对自己有多年养育之恩如果你是曹秀珍,会怎么办?

夫妇收养走失儿童29年后被其亲生父母告上法庭

有关女儿的一场纠葛,昨天在新乡延津县法院开庭审理。

曹秀珍的担忧变成了现实:亲生父母将养父母告上了法庭,告其侵犯了自己对女儿的抚养权,并索赔各项损失20万元。

1984年,曹秀珍6岁,在北京的一辆公交车上丢失,之后被同车的焦启高夫妇带回新乡延津县抚养。

29年里,曹秀珍的父母一直在寻找女儿,焦启高夫妇跟女儿的感情越来越深。直到2013年4月7日,曹秀珍与亲生父母相认,曹、焦两家都发生了变化……

30年前的一桩悲剧

让两家人对簿公堂

开庭前几天,河北泊头的曹清红夫妇来到了新乡延津县城,住在延津县人民法院对面的一个小旅馆内。他们起诉延津县人焦启高夫妇剥夺自己对女儿的抚养权一案,昨天在这里开庭。

在这之前,曹家一直沉浸在找到女儿的欢喜中,以为能与丢了29年的女儿曹秀珍相认,是命运的恩赐。他们见到曹秀珍是在2013年4月,曹秀珍已经是“焦利”,在延津县生活了29年。

但相认之后,焦家坚持说曹秀珍是被遗弃的,而曹家认为是被强迫带下车的。为了讨要一个说法,曹家才决定起诉。这也是昨天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

焦启高说,那天是1984年4月19日,他与几个同事到北京购买空调,在一辆103路公交车上,遇到了当时才6岁的女孩儿。

按照焦家的说法,公交车到了终点站,车上只剩下几个人,小女孩儿却还坐在车上找爸爸。“我们喊了好几遍,也没有人理会。”焦启高说,之后就将孩子带到了旅馆。之后几个人在北京等了3天,也没有找到孩子的家人,就将女孩儿带回了家,取名焦利,小名“京遇”。

当时,焦启高与妻子已有一个男孩儿,比曹秀珍小一岁。

但曹清红却给了另外一种说法:他带着孩子去呼和浩特在北京转车,其间带着孩子到动物园玩儿。返回时,上了公交车,他让孩子坐着自己去买票,再返回时人已经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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