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在工业上应用广泛,因此由氨气泄漏引发生产事故频发,危害公共安全。
山东平原12家涉氨制冷企业存泄露隐患被关闭
平原县22日依法关闭了在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且整改后仍未达标的12家涉氨制冷企业。
平原县安委会组织安监、质监、消防成立的专项检查组,在针对涉氨制冷企业安全工作专项检查中发现了不少问题。
检查组执法人员张琨:“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在用液氨储罐、冷凝器、蒸发器、氨分离器、安全阀、压力表等特种设备未进行定期检验;部分企业压力管道未进行登记、检验,个别管道未进行除锈、上漆作业,存在液氨泄露隐患等问题。”
对存在以上问题的企业,检查组成员单位分别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下达了执法文书责令整改。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2月22日,这个县决定对12家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涉氨制冷企业依法进行关闭,并要求加强对企业关闭过程中和关闭后的安全监管。
检查组执法人员石珂:“今后我们将不定期对涉氨制冷企业进行排查,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将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涉氨企业储存和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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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的危害
1.吸入
吸入是接触的主要途径。氨的刺激性是可靠的有害浓度报警信号。但由于嗅觉疲劳,长期接触后对低浓度的氨会难以察觉。
(1)轻度吸入氨中毒表现有鼻炎、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患者有咽灼痛、咳嗽、咳痰或咯血、胸闷和胸骨后疼痛等。
(2)急性吸入氨中毒的发生多由意外事故如管道破裂、阀门爆裂等造成。急性氨中毒主要表现为呼吸道粘膜刺激和灼伤。其症状根据氨的浓度、吸入时间以及个人感受性等而轻重不同。
(3)严重吸入中毒可出现喉头水肿、声门狭窄以及呼吸道粘膜脱落,可造成气管阻塞,引起窒息。吸入高浓度可直接影响肺毛细血管通透性而引起肺水肿。
2.皮肤和眼睛接触
低浓度的氨对眼和潮湿的皮肤能迅速产生刺激作用。潮湿的皮肤或眼睛接触高浓度的氨气能引起严重的化学烧伤。
皮肤接触可引起严重疼痛和烧伤,并能发生咖啡样着色。被腐蚀部位呈胶状并发软,可发生深度组织破坏。
高浓度蒸气对眼睛有强刺激性,可引起疼痛和烧伤,导致明显的炎症并可能发生水肿、上皮组织破坏、角膜混浊和虹膜发炎。轻度病例一般会缓解,严重病例可能会长期持续,并发生持续性水肿、疤痕、永久性混浊、眼睛膨出、白内障、眼睑和眼球粘连及失明等并发症。多次或持续接触氨会导致结膜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