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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满故意杀人案再审:我没有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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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2-01 10:45:34
  •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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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陈满案由浙江省高院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再审。庭审从14时开始,一直持续到18时30分许结束。庭上陈满两次情绪激动,他陈述称“我没有杀人,这是永远改变不了的事实!”

陈满故意杀人案再审:我没有杀人

陈满案庭审现场 浙江省高院供图

昨日下午,陈满案由浙江省高院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再审。庭审从14时开始,一直持续到18时30分许结束。庭上陈满两次情绪激动,他陈述称“我没有杀人,这是永远改变不了的事实!”

庭审中,陈满及其辩护律师均提出,原裁定陈满犯罪,缺少证据证实;出庭的检察人员更是罕见地当庭表示,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原审被告人无罪。经过四个半小时的庭审,浙江高院宣布择期宣判。

聚焦A

专家:

检察员提无罪

极其少见

“检察员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无罪抗诉,在实务中极其少见。”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静华分析说,通过目前本案披露的信息来看,通过这次再审,检、辩双方在法庭上对证据的质证、辩护,可以预测到,原审被告陈满被判无罪的可能性很大。

聚焦B

受害人家属:

与浙江高院取得联系

陈 满案中的受害人钟作宽一方,29日一大早,钟作宽的妻子李真绪就打开了电视机。“我们又不会上网,只有通过电视来了解案情。”昨日下午三时许,钟作宽的女 婿和浙江省高院取得了联系,希望了解到案件的进展,并得到相关的帮助。该法院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了该案承办法官的姓名和地址,并告知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法 院或者联系承办法官。“我都快70岁了,如果真凶都不晓得是哪个,我过世后怎么去见他(丈夫)。”钟作宽妻子李真绪说。

宣读

原审裁定遭三方一致否定

陈满大哥陈忆夫妇,陈满当年的同学姚军、王道斌等一行数人旁听了整个庭审。

当审判长宣布“将原审被告人陈满带进法庭”时,陈忆夫妇和陈满的同学姚军、王道斌等人都站了起来。陈满身穿一身黑色运动服和运动鞋,看起来精神状态不错。

庭审开始后,法庭首先宣读了1999年4月15日,海南高院作出的维持陈满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二审裁定。但这一裁定,遭到了出庭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满代理律师和原审被告陈满三方的一致否定。

陈满在庭上称,对这份裁定书坚决不认可,自己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理由杀害钟作宽(当年该案的受害人)并放火焚尸灭迹。

陈满申诉代理律师则认为,本案除陈满自己的口供外,没有任何别的证据,即使陈满自己的口供也是前后不一,多处互相矛盾,且有多人的证词证明警方认定的案发时间内,陈满一直滞留在宁屯大厦的装修现场。这份裁定书所认定陈满杀人放火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随 后,检察人员也当庭表示,这份裁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方指出,这份裁定书所认定的陈满的犯罪行为,没有客观性、技术性证据支持,陈满的有罪供述存在 多处疑点,裁定书对陈满和钟作宽关系的推断认定也不合情理。出庭检察员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原审被告人无罪。

质证

检辩双方质疑当年证据

当年判决所依据的诸多证据,在庭审的质证过程中,也被检、辩双方一致质疑。

●作案时间

检 辩双方都认为,原有证人证言和再审前新调查取证获得的证人证言都证明,案发当时,陈满一直待在宁屯大厦,没有到上坡下村案发现场作案的时间。同时,死者钟 作宽身上有多处伤痕,伤痕也表明案发时,现场进行过激烈搏斗,但这一情况在此前的案侦、审判过程中都没有进行过交待。

●口供

检方认为,该案只有陈满的口供,且口供呈现“不认罪—认罪—翻供—再认罪—再翻供—再认罪”的“逐步稳定”的状态,其中,包括作案工具、死者所躺位置、放火位置、作案过程、作案着装等诸多方面,前后存在多处口供不一致、口供与现场勘查情况不一致等问题。

●部分证据

辩 方指出,当时有证人提供证言,案发前几日,钟作宽与曾同样租住在上坡下村109号的一男子的家人,因故发生过激烈的争执。同时,案发当天下午,有4名年轻 男子曾在案发现场周边游荡,并进出过上坡下村109号,“但当时办案和审案的人,都把这些对陈满有利的证据‘排斥’掉了,没有采信”。

开庭1个多小时后的质证阶段,陈满情绪有些失控,他介绍,要是他真的杀了人,争取减刑早都已经出狱,因为他不停申诉,只获得了5次减刑机会。“如果我真的杀了人,23年我在做什么?我为何要不停申诉?”

陈述

“我没有杀人,

我没有放火!”

18时30分左右,陈满本人做了最后陈述,他清了清嗓子,挺了挺腰:“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人。”陈满大声说道,他首先感谢最高检、最高法、以及浙江省高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及推动此案再审的各方人士。

“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放火!我对此一无所知。我没有杀人,这是永远改变不了的事实!”他紧握双手,语气激动地回忆,1992年12月25日晚,事发时他一直在宁屯大厦,12月28日凌晨1点,他被抓离开宁屯大厦后再也没有回去。

“我的口供是刑讯逼供后作出的!”陈满说,他坚信法律会还他清白。听到这里,坐在旁听席上一直很平静的大哥陈忆面色发红,嫂子李宇琪用手帕捂着眼睛,泪水在眼眶打转。

随后,法官宣布休庭15分钟。“不好,我老公血压升高,我要去给他拿药!”李宇琪一边说话一边示意旁听席的人让道,她到庭外给老公拿降压药。

起立

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18时45分,在休庭10多分钟后,旁听人员陆续回到旁听席,陈满再次被带进法庭,落座前,他快速地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亲友。

“全体起立!”法官敲响法槌,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法官宣布“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将上报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择期宣判。”

看着陈满远去的背影,李宇琪哭出声来,她在亲友的搀扶下走出法庭,丈夫陈忆两眼通红。走到法庭门口,法警告知夫妻俩,可以和陈满再见一面。

在会见室,夫妻俩与弟弟再次相见。“他拉着我们的手笑了!”陈忆介绍,23年了,他再一次拉到弟弟的手,握得很紧,也握了很久。陈忆介绍,陈满的手虽然很热乎,但比以前粗糙了。

“他说,喊我们回去照顾好爸妈,等他回来,相信要不了好久一家人可以团聚。”李宇琪介绍,弟弟最放心不下的还是父母。走出法院大门,李宇琪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家人庭审情况。

因为年事已高,此次庭审陈满父母陈元成、王众一夫妇俩没有前往,一直在家守候着消息。

昨日下午2点,庭审在海口进行,王众一和陈元成静静地坐在家里客厅沙发上,打开电视机的新闻频道,希望能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消息。

等待的间隙,王众一又把给陈满准备好的房间整理了一遍,“这间房间面对着公园,风景好,采光也好,他回来住心情也好。”王众一说,担心儿子回来怕冷,她还专门去买了一个红色的热水袋。

虽然没有当庭宣判,但在王众一看来,这已经是好消息,“我们都对这次再审非常满意,陈满也很满意,”听到儿媳的话,王众一更加激动,连连对所有人表示感谢。

佰佰安全网新闻加点料

最高法要求重审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

最高检认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4)琼刑终字第81号刑事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导致使用法律错误。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

最高检复查认为,原审判决、裁定认定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认定陈满具有作案时间与在案证据证明的事实不符,原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在案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作为定罪主要证据的陈满的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存在疑问,且有罪供述的某些情节得不到其他证据的印证,原审裁判据此认定的事实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 关键词
  • 故意杀人
  • 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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