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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冒校长夜晚约小学女生出门实施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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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23 18:14:02
  •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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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5年7月3日,一名男子通过手机聊天软件,查找并添加多名女学生为好友。此后,该男子假冒校长名义,以换班主任为由,约女学生夜晚出来对其实施强奸。事件具体详情,请与佰佰安全网一同关注了解。

随着手机的智能化,给人们带来沟通便利的同时,也逐渐让孩子们受到潜在安全隐患的威胁。

男子假冒校长夜晚约小学女生出门实施强奸

2015年73日起,陈某使用QQ查找附近一小学的女学生,并通过已加的学生索要其他女学生的QQ号,前后共添加了20名女学生为好友。

之后,陈某假冒该校校长或校长妻子,以家访、回访、换班主任、推荐班长等理由骗取女学生们的信任,与女学生们进行QQ聊天、QQ视频,甚至在QQ视频中以检查身体为由要求女学生脱掉衣服,还询问女学生是否发育等隐私问题。

通过发照片、视频聊天锁定目标后,陈某以投票换班主任等理由,选择傍晚、晚上约女学生出来,伺机实施强奸。

2015年7月的一天,陈某假冒校长妻子诱骗女学生林某到学校拿材料,林某的家人不同意她晚上出门,才逃过一劫。201581日,陈某再次假冒校长妻子约女学生陈某甲(化名)到学校附近,陈某甲家人也不同意她晚上出门,陈某又未能得逞。

2015年85日,陈某将女学生陈某乙(化名)约到福清一家具城对面的巷子内,并在途中准备了小刀、眼罩等工具。见到陈某乙后,陈某便冲过去捂住陈某乙嘴巴,并用眼罩蒙住陈某乙眼睛,强行将陈某乙拖到围墙边,持小刀威胁陈某乙并与陈某乙发生了性关系。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在明知对方是未满十四周岁幼女的情况下,先后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向多名不特定未成年幼女实施奸淫,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根据陈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

佰佰说:未成年人由于好奇心重,辨别是非能力的不足,很容易遭受他人蒙骗,让自己陷入危险之中。因此,适当提高孩子们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是家长们势在必行的事情。


  • 关键词
  • 儿童安全教育
  • 强奸女学生
  • 儿童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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