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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轻信!P2P承诺的高额利息 法律未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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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19 10:56:49
  • 来源:虎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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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明确,P2P网贷平台若无主动承诺无担保责任,而民间借贷利率超年利率36%部分可被认定无效。

莫轻信!P2P承诺的高额利息 法律未必保护

P2P受“司法解释”规范

2015年7月18日,被业界称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基本法”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其中明确规定,P2P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民间借贷的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并于9月1日起施行。因为P2P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而《规定》是关于民间借贷的最新司法解释,显然,当前中国P2P网络借贷受《规定》规范。

“超过四倍贷款利率是高利贷”已经作废

《规定》根据中国民间借贷的实际情况,对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全面地进行了修改制定。其中很重大的一点修改,是关于民间借贷(当然包括P2P网络借贷)的利率。

简单来说,“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已经不再适用。

在50年代初,最高人民法院对辽宁有过一个关于民间借贷的批复,确定了四倍利率这样一个做法,此后这个四倍利率一直在审判实践中运用。1991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继续沿用了这个做法,在第6条明确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超过四倍贷款利率是高利贷”的来龙去脉。

但1991年以后,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四倍利率的规定不再适用现实情况。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在2013年7月规定不再公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那么就没法根据四倍利率来审理相关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废除四倍利率的规定。

利率新规定:“两线三区”

为此,《规定》的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最高人民法律就民间借贷利率(包括P2P借贷利率)划了“两线三区”。“两线”为年利率24%和36%两根线。“三区”分别是:24%以下部分为司法保护区,24%~36%部分为自然债务区,36%以上部分为无效区。

莫轻信!P2P承诺的高额利息 法律未必保护


“年利率24%以下”的P2P网络借贷

P2P网络借贷年利率在24%以下,属于司法保护区,如果出借人起诉到法院,法院给予法律保护,要求借款人偿还约定的利息。也就是说,不超过24%的利息,无论给没给,法院都要给予法律保护。

“年利率24%至36%之间”的P2P网络借贷

借贷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区。

如果利息尚未支付,出借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只保护24%部分的利息,超过24%部分不予保护,也就是只要求借款人支付24%的利息。

如果借款人按照约定已经支付了利息,支付后又反悔,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超过24%部分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简单来说,借贷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利息已经给了就给了,没给的只给24%。

“年利率超过36%”的P2P网络借贷

借贷年利率36%以上部分,属于无效区,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利息尚未支付,出借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只保护24%部分的利息,超过24%部分不予保护,也就是只要求借款人偿还24%的利息。

如果借款人按照约定已经支付了利息,支付后又反悔,超过36%以上部分的是无效,法院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款人超过36%部分的利息。

简单来说,借贷年利率超过36%的,利息已经给了,法律保护36%,没给的,法律只保护24%。

因此说...

你投资一个年利率高于24%的P2P项目,如果借款人不还,你起诉到法院,只能拿到24%的利息。

你投资一个年利率高于36%的P2P项目,即使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如果ta起诉到法院,你只能拿到36%的利息,超过36%部分要返还给借款人。

总之一句话,年利率高于24%的P2P项目,你都不要信。年利率高于36%的P2P项目,就是耍流氓。

安全网风险提醒:央视上那些已经出事的平台

事实上,曾在央视做广告,被央媒报道的同时却出问题的投资平台并不在少数。其中就包括以下几家:

1、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

前不久被爆出400亿元赎回危机的泛亚就是央视一度的常客。泛亚董事长单九良等高管曾被央视采访;泛亚日金宝曾被央视财经频道《财富好计划》、《经济半小时》等报道;而从2013年3月19日起,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现货商品价格登陆央视财经频道多个栏目,如《第一时间》、《交易时间》、《环球财经连线》等全天候对其价格进行滚动播报等。泛亚众多投资受害人则表示,就是因为看到央视报道,所以会投资泛亚日金宝。

2、银谷财富

2015年1月1日起,银谷财富登陆央视,其形象宣传片涉及《新闻联播》、《朝闻天下》、《第一精选剧场》、《情感剧场》、《精品节目》等数个栏目。

不过,11月6日,银谷财富辽宁营口鲅鱼圈分公司大门被当地公安局贴上封条,封条内容显示“责令整改,停业整顿,红海公安派出所,2015年11月6日”。另外,在2015年6月10日,北京银监局发布了银谷财富“银谷银行”虚假信息的风险提示。银谷财富是否涉及非法集资也被人们广泛议论。

3、信和财富

2015年7月24日,大连市政府通过其网站发布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通告》,多家涉嫌非法集资的P 2P平台被通报,而其中包括正在央视大肆投放广告进行宣传的“信和财富”。

2014年9月1日起,信和财富在央视一套天气预报播报中插播“信和财富说话算数”的宣传广告,后又陆续登陆江苏卫视、浙江卫视、东方卫视等地方卫视频道进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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