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宋先生花九千多元从去哪儿网订购了飞三亚的头等舱机票,后却发现该航班并无头等舱,订到的是不到三千元的公务舱,宋先生感觉被骗,遂起诉去哪儿网要求退票并三倍赔偿。
记者上午从海淀法院获悉,院方已经受理了此案。
宋先生诉称,2015年11月9日,其需要去三亚,随即在去哪儿网订了次日北京飞三亚的头等舱机票,航班为南航班机,票价加上基建燃油费等共支付给去哪儿网9220元。随后宋先生的手机短信收到了去哪儿网发的出票信息,票号与去哪儿网站上显示的票号两者并不一致,抱着怀疑的态度,宋先生第一时间联系了航空公司的客服,客服告知宋先生该航班并无头等舱,去哪儿网提供的机票实际是价值2780的公务舱。宋先生又联系去哪儿网客服询问此航班到底有没有头等舱,客服给出的回复是联系代理商确认此事,让宋先生电话保持畅通,但直到第二天飞机起飞后宋先生都未等到客服人员的电话。宋先生曾将此事投诉于工商部门,但去哪儿网不想做任何赔偿。
宋先生认为,去哪儿网肆意在网站上打虚假广告,以2780元的公务舱机票冒充9000多的头等舱机票并出售,严重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违背了广告法中“真实宣传”的原则,故起诉要求判令去哪儿网退还机票款9220元并进行三倍赔偿。
佰佰支招:遭遇“虚假广告”如何依法维权
在广告中:夸大事实、虚构效果、隐瞒真相、PS修改、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都是虚假广告。
《广告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均对“虚假广告”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和处罚性规定。但是,各行业当中夸张的、失实的、虚假的广告层出不穷。
如果消费者遭遇“虚假广告”,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得区分情况,找到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
消费者如果因为“虚假广告”产品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有纪念意义的物质损失的,建议消费者提起侵权责任之诉,因为侵权责任之诉与违约责任之诉相比,违约责任之诉对精神损害赔偿主张可能存在现实的障碍。而且侵权责任之诉,对于消费者来说,赔偿的额度更高。
消费者如因为“虚假广告”遭受财产损失的,在举证上存在一定困难的,建议以“商业欺诈”提起违约之诉,这样对消费者来说,在举证责任的承担上压力较轻。
2.消费者可以选择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向工商部门举报、向媒体求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多种途径。
3.建议消费者在日常消费的过程中,保留相关单据(发票、收据、说明书、质保证明、三包凭证等等),对于纸面的广告也应当保留,特别是广告中包含有特殊内容的(比如产品功效、认证、标准、代言人等等)。对于经营者的“承诺”,也应当注意保留相关凭据。
4.消费者可以根据情况的不同,提出相应的索赔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