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将至,自然少不了要燃放一些烟花增添一些热闹气氛。然而非法储藏销售的烟花爆竹您敢购买吗?这些烟花爆竹的安全性又如何呢?
宁河警方接连抓获两名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男子,缴获近200箱烟花爆竹,并依法处置了违法人员。
2016年1月1日上午,公安宁河分局造甲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货车见到警车后突然停在路边,司机欲调转车头离开。民警下车盘查,发现车上有大量烟花爆竹,合计170箱,达240余万头。经审查,警方掌握胡某从外地购买了大量烟花爆竹,打算在春节期间销售,没想到被警方截获。目前,胡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2日11时许,公安宁河分局东棘坨派出所民警走访辖区某超市时,发现超市负责人李某看见民警即躲闪,十分可疑。于是,民警对其经营的超市进行检查,结果当场收缴鞭炮20余箱,李某也供认了其非法储存鞭炮一事。目前,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佰佰说:
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8条:从事烟花爆竹零售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销售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专业燃放烟花爆竹的燃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高达1000元到5000元,文章,没收违法所得,违法违规经营,情节严重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也就是安监局。县批发商没有行政处罚权,也没有权利没收;报告。
较大的比非法经营,非法储存,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