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现在已经进入市场多年,虽然没有引起重大危害,但大家在购买时还是心存疑忌。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公开向市民征求转基因食品管理意见。“转基因食品不标识可罚10万元”,这一“吸睛”的规定就出自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
记者在2014年12月13日从深圳市人大获悉,该条例被称为深圳生态文明“基本法”,是日后该市一部重要法规,会在12月下旬首次提请人大审议。
关于转基因引起的巨大争议仍在继续,该条例明确提出要对转基因实施风险控制,要求市政府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检测和监测技术体系与平台,重点对转基因生物环境风险分析以及食用、饲料用安全性进行评价,并进行实时跟踪监测,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预警和安全处理制度。
“拟对转基因食品的生产、销售实行备案、标识制度。生产、销售植物转基因食品或含有植物转基因农产品成分的食品,应向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转基因食品备案并在食品包装上张贴转基因食品标识,违反者将由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