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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车祸身亡无死亡证明殡仪馆难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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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2-18 17:46:31
  • 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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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5年11月16日,南宁市一名16岁的少年不幸遭遇车祸身亡。然而由于没有死亡证明,该少年的遗体被放置在殡仪馆里8天都不能火化。事件具体详情,请与佰佰安全网一同关注了解。

亲人遭遇飞来横祸不幸身亡,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讲都是沉痛的打击。然而人不幸去世后,还要面临不能火化的遭遇,更是让逝者家住难以接受。

16岁少年车祸身亡无死亡证明殡仪馆难火化

一次车祸后,16岁的全州小伙蒋某被送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因没有死亡证明,蒋某的遗体在殡仪馆里放了8天仍不能火化。医生对家属说,只有在结清5万多元抢救费用的情况下才能出具死亡证明。负全责的肇事司机只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家属一时半会实在拿不出钱去结清费用。

12月17日,对于相关问题,医院回应称,院方并没有不结清费用就不出具死亡证明的规定,会通知有关科室尽快出具死亡证明给家属

事发

被撞后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车祸发生在一个月前的1116日,地点在南宁市北湖北路铁道口路段。死者家属说,当时蒋某骑电动车到事发地附近一个篮球场打篮球。他将车停在路边人行道后,一辆失控的货车冲上人行道撞伤了他,电动车也受损。随后,蒋某被送往医院抢救。

12月8日,16岁的蒋某经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抢救期间,交警已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因货车司机丘某的单方过错酿成事故,丘某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

近一个月的抢救,家属已经花了不少费用。医生出具的催款单显示,住院期间实际发生费用12万多元,目前仍拖欠5万多元。在已预交的费用中,家属称仅有约3万元是肇事司机垫付的。货车司机全责,我们已经催了他很多次,但他就是不愿再拿钱出来。家属说,他们交的4万元都是东拼西凑借来的,目前拿不出钱来交清费用了。

医生

不结清费用不出死亡证明

12月9日,蒋某的遗体被拉到殡仪馆,但现在8天过去了,仍然无法火化。因为按照相关规定,死亡证明是殡仪馆火化遗体的必要条件之一,但家属却因为拖欠医疗费用而拿不到医院的死亡证明。我们找了医生好几次,但他告诉我们要先结清费用才能出死亡证明。家属说。

12月17日下午,记者与死者家属一起,来到此前抢救蒋某的医院急诊重症监护室。家属跟医生说明了实情和具体困难,但医生仍说要结清费用才能出具死亡证明。最后,家属只是拿到一张写着拖欠5万多元的医院住院催款单,还是没能拿到死亡证明。

“殡仪馆要死亡证明,交警那边和肇事车保险理赔那边也说要,现在没有死亡证明,一样都做不了。家属很无奈,人都已经走了,想让孩子早点入土为安也那么难

律师

出具死亡证明是医疗机构法定义务

由于医生坚称要结清费用才能出具死亡证明,记者又来到该医院医务部,向工作人员转告了死者家属诉求。对方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答复说医院并没有不结清费用就不出具死亡证明这项规定,她表示会敦促相关科室尽快为死者家属出具死亡证明。

广西律师协会民商委委员朱继斌认为,死者家属未结清医疗费,医院就不出具死亡证明的做法,在医疗机构行业具有普遍性。一方面,医院在抢救死者的过程中,与其形成的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死者家属拖欠了医疗费,与医院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另一方面,《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判定死者死亡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出具死亡证明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朱继斌说,鉴于此,医院不能以债权债务关系来对抗出具死亡证明的法定义务,在死者家属未结清医疗费的情况下不出具死亡证明合理不合法。此外,由于保险公司需要在限额内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建议死者家属、医院、司机、保险公司协商解决此事。

佰佰延伸阅读:奇葩证明:济南75岁老人被要公婆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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