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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鄙视流浪汉被杀沉尸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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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2-01 11:26:46
  •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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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5年4月27日,一名女子到江边挑水时,向一名流浪汉做出鄙视动作遭流浪汉不满。该名女子惨遭杀害并被沉尸江中。事件具体详情,请与佰佰安全网一同关注了解。

女性人身安全事件在刑事案件中比较高发,而作案人员为流浪汉的却并不常见。

女子因鄙视流浪汉被杀沉尸江中

2015年1130日消息,广西防城港一名20岁的年轻流浪汉因路人对其翻白眼,怀疑被歧视,便将路人残忍砍死,并沉尸江中。1130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故意杀人案。

被告人黄兴华出生于199510月,是广西防城港市扶隆乡人,初中毕业后没有工作,而在那梭镇一带流浪,并在那梭边检站附近的一处废弃的房子里居住。

公诉机关指控,2015427日中午,黄兴华从那梭镇羊角坝竹林到江边取水时,遇到一名女子吴某挑水经过,吴某当时朝黄兴华翻白眼,又朝旁边吐口水,黄兴华便认为吴某在鄙视他,于是拿着随身携带的菜刀冲上前朝吴某砍去,被吴某用手挡开,黄兴华又用手捂住对方的嘴巴,继续朝吴某的脸部、头部、颈部砍去,直至吴某没有挣扎后,将吴某的尸体拖到竹林中掩藏,并把吴某的手机、钥匙、水鞋挪动到江边摆放。

当天晚上,害怕事情暴露,黄兴华找来蛇皮袋和石头,将吴某沉尸江中。次日,吴某的尸体漂浮于江面上。

经法医尸体检验鉴定,死者吴某系被他人用锐器砍击造成右侧颈内静脉离断,颈总动脉破裂大出血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兴华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求其刑事责任。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请求赔偿50万元人民币。

庭审中,被告人黄兴华认为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只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并不是以杀死对方为目的,沉尸的过程属实,但杀人过程不属实。目前,该案庭审已结束,将择期另行宣判。

佰佰延伸阅读:好心老人满脸是血被害 疑嫌犯为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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