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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某法院干部酒后驾驶砍伤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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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1-28 13:41:54
  • 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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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5年11月15日晚,唐河县一法院警务干部酒后驾车与人发生争执,随即砍伤他人。事后该名涉事干部被依法逮捕。事件具体详情,请您与佰佰安全网一同关注。

酒后驾驶行为违反我国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论是一般群众,还是政府机关人员,均没有权利抗法不遵。

河南某法院干部酒后驾驶砍伤2人

2015年1127日,有媒体发布:1115日晚,唐河县法院警务科副科长张广坡,酒后驾驶私家车,因变道与杨某发生争执,后持刀将杨某母女砍伤。张广坡当晚投案即被刑事拘留,1120日被依法逮捕。

11 月15日晚,唐河县的杨女士从南阳刚下了高速回家,行驶到唐方路口红绿灯处时,被一辆白色轿车碰撞。杨女士于是示意白色轿车停车,但白色轿车却没有停下来。杨女士女儿紧追着上去和白色轿车并排,将玻璃摇下来,叫白色轿车停车,但白色轿车却一直开进了一个小巷的小煤球场才停了下来。

杨女士女儿说你是怎么开车的,碰到我车了,叫你停车,你为啥不停车?杨女士女儿于是与白色轿车上两名女性发生了口角,车上两名男性一直没有说话。

此时,白色车上一名男子持刀走下车向杨女士和她的女儿砍去,杨女士和其女儿应声倒下。行凶者迅速逃离现场。

杨女士忍痛拨打了120110及家人电话,家人将杨女士母女送至医院后,110也到达了医院展开调查。

11月19日,唐河县公交局作出了伤情鉴定意见书,认为杨女士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杨女士女儿头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案件发生后,唐河县迅速成立调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依法依纪,严肃处置,绝不袒护。经法医鉴定,两伤者一个为轻伤二级,一个为轻微伤,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唐河县以此事为戒,在全县开展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

佰佰说:本起案件中的打人者,作为法院的干部人员,酒后驾驶知法犯法,更是对他人造成人身安全伤害。对于这样的“道路霸王”耍官威的人员,应从严处理,以正政法队伍纪律作风。

佰佰延伸阅读:福建一党政干部饮酒驾车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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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后驾驶
  • 持刀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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