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行为违反我国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论是一般群众,还是政府机关人员,均没有权利抗法不遵。
2015年11月27日,有媒体发布:11月15日晚,唐河县法院警务科副科长张广坡,酒后驾驶私家车,因变道与杨某发生争执,后持刀将杨某母女砍伤。张广坡当晚投案即被刑事拘留,11月20日被依法逮捕。
11 月15日晚,唐河县的杨女士从南阳刚下了高速回家,行驶到唐方路口红绿灯处时,被一辆白色轿车碰撞。杨女士于是示意白色轿车停车,但白色轿车却没有停下来。杨女士女儿紧追着上去和白色轿车并排,将玻璃摇下来,叫白色轿车停车,但白色轿车却一直开进了一个小巷的小煤球场才停了下来。
杨女士女儿说你是怎么开车的,碰到我车了,叫你停车,你为啥不停车?杨女士女儿于是与白色轿车上两名女性发生了口角,车上两名男性一直没有说话。
此时,白色车上一名男子持刀走下车向杨女士和她的女儿砍去,杨女士和其女儿应声倒下。行凶者迅速逃离现场。
杨女士忍痛拨打了120、110及家人电话,家人将杨女士母女送至医院后,110也到达了医院展开调查。
11月19日,唐河县公交局作出了伤情鉴定意见书,认为杨女士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杨女士女儿头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案件发生后,唐河县迅速成立调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依法依纪,严肃处置,绝不袒护。经法医鉴定,两伤者一个为轻伤二级,一个为轻微伤,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唐河县以此事为戒,在全县开展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
佰佰说:本起案件中的打人者,作为法院的干部人员,酒后驾驶知法犯法,更是对他人造成人身安全伤害。对于这样的“道路霸王”耍官威的人员,应从严处理,以正政法队伍纪律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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