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腾讯网与东方今报联合邀请警方首席谈判专家、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授高锋前来作客,就我国打击儿童拐卖犯罪的问题为网友进行深入剖析。
主持人:刚才高教授说丢孩子情况,对于中国的传统来说,有重男轻女的现象。
高锋:女儿是泼出来的水,成了中国传统的孵化。男孩好卖就不用说了,女孩为什么好卖?第一个有一定家庭需要劳力,需要人口,另外一部分把孩子买了以后,把孩子弄成残疾,比方说把孩子的脚弄断,灌了东西让它软化,通过一个固定的方式,把脚导致一种畸形。像鸭掌一样。更多的是人为拐卖人口为一定的犯罪现象,让他们出现在路边,以赢得更多人的同情。
主持人:等于说路边的残疾儿童,可能是来自一些被贩卖的女童。
高锋:这种人口的拐卖,市场所谓的客户,就是买人口的人,挺麻烦。包括运输风险性很大。因为婴儿很幼小,抱在手上。还有一个在列车上、汽车上、轮船上根本发现不了任何的破绽,结果我们的保安盘查他,这是说是他的孩子,那个是说他的孩子。导致畸形的状态也容易形成,所以应该说拐卖儿童,现在已经有了悄然的变化,变化的开始拐卖婴儿。不被我们警方抓获,几乎做的万无一失。
主持人:作为这种刑法里边也有这样的条例,对于拐卖儿童是要判死刑的。像很多人贩子也知道自己要判死刑,是什么利益驱使他再去犯罪呢?
高锋:是金钱。没有钱就不干了。这些人他除了没有自己的文化知识,没有资本金,没有一级资产以外,还是特别懒惰。因为做什么东西都要花费自己的力量,而人贩子是很简单的。人家都没有抓着,怎么会抓多我们的头上了,有一种心理。越多最后经验越丰富,越不可能抓到。他认为和警察玩了一个鼠和猫的游戏。只要被抓到了,我就认了,如果没有抓到,我就去干。
主持人:其中还有中转方,比如说转卖转手的情况,作为中间人,是否要跟人贩子承担同样的法律责任?
高锋:一样承担。一个是把孩子拐来了,卖给透孩子的人。收孩子的环节是一个主环节。再一个环节就是买孩子的环节。仅仅是买孩子雇孩子的人同样统一,以拐卖人口,同样受到惩处。第一个这些人有侥幸心理,他认为钱的诱惑更大。
主持人:像买方还没有规范它的法律责任?
高锋:在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的处理的层面上,我们一旦发现了哪个村子、哪户人家,买到了拐卖人家丢失的婴儿。如果知道是拐卖的婴儿,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主持人:在未来,法律越来越规范,买方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高锋: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有任何理由,用人民币和货币去买人口,也是违反做人最基本的原则。
主持人:我相信昨天新闻播出去以后,很多家长都会想找回自己的孩子。这个认领过程有这么简单吗?
高锋:应该说是很严格的。这是我们公安机关也是社会部门以及一般有道德的,也是你们媒体所希望的一件事,但是认领必须要达到几个:一个对孩子大致的体形和肖像,做一个比照。但是特征不能拍出来,哪个地方有一个大疤,由父母来回答。第二个要做一个基本的审查,把这个计划发布出去了以后,所有的父母他的亲人来了,首先要说出孩子的丢失的时间、性别、更重要的是身上的特征。因为孩子不可以生下来就丢了。这几个月由妈妈给他喂奶等等,他身上的面目以及身体上的特点,妈妈应该说得很清楚。来了,说清楚了年龄、说清楚了丢失的时间,特别说到了孩子的特征,这是特点的母亲绝对能够说出来的,然后我们才能够确定,必须详细登记,有一个基本的材料给我们,孩子身上的基本特点,这是我的孩子,除去了这个东西,必须和当地政府的盖章都留清楚了以后,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找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