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5日上午8点多,204国道连云港赣榆区柘汪镇境内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一辆载着十多名学生的幼儿园校车与一辆渣土车发生碰撞后侧翻,致车上多名学生受伤,其中两名学生被送往山东日照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其中一名伤势较重的学生当天被转回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据了解,事发当天虽是周末,发生事故校车却并没有休息,而是帮助幼儿园接送孩子回学校上兴趣班。
校车接孩子途中侧翻
15日早上,一网友微博爆料称,赣榆区柘汪镇一辆幼儿园的校车发生侧翻,现场多名孩子受伤。
当天下午,记者驱车赶到了赣榆区柘汪镇,在204国道柘汪镇镇区向东几公里处,记者找到了事发现场,在由西向东的道路中间隔离带边上撞击痕迹清晰可见,几块路牙石被撞得翘了起来,路北侧的绿化带中还遗留着一块已经碎了的汽车前挡风玻璃,边上还散落着车上的塑料零部件等。
目击者李先生告诉记者,事发时间大概在8点多钟,出事的是一辆黄色的幼儿园校车,现场有十多名孩子,“几个孩子磕破头,有几个孩子嘴角流血了。”事发后,受伤的孩子被送往医院。
一位知情人说,校车是遭到一辆渣土车撞击后发生侧翻的,“当时那个拉沙的渣土车准备超车的,结果车子没超过去,就将这辆校车撞翻了。”
一女童脑部受伤住院治疗
当天下午,记者在柘汪镇卫生服务中心了解到,受伤的孩子被送到了山东日照市第二人民医院。记者随即赶往日照,在日照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抢救室,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当天上午9点多,有两名赣榆的女童因校车事故被送到该院,两人都是头部受伤,其中一名女童陈某检查输液后在家人带领下自行离开医院,还有一名女童小欣(化名)在神经外科住院。
随后,记者找到了神经外科病房,一名护士告诉记者,受伤女童小欣因脑部出血在该院住了一个小时左右就转往了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病房,小欣正在住院进行治疗,躺在病床上的她左额头上有擦伤。小欣的母亲和幼儿园的一位工作人员正守在一旁,小欣的母亲杨女士说,孩子的伤情目前正在观察。
校车接孩子上兴趣班
据杨女士介绍,女儿小欣今年6岁,这学期一开学,女儿就开始上幼儿园的兴趣班,出事当天是周末,早上女儿从家里被接往幼儿园去上兴趣班,结果没到学校就发生了车祸。
15日下午,记者在赣榆区柘汪镇响石村找到了出事校车所属的幼儿园——赣榆区柘汪镇育星幼儿园,幼儿园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当天早上该园的一辆校车确实出事了,至于校车为什么周末没有休息,依然在上班,该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地表示,校车是为了接送孩子回来上舞蹈等兴趣班的,其他情况自己就不清楚了。
警方正在对事故进行处理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11日上午,赣榆区公安局通过网络跟帖回应称,该局接警后,迅速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并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待调查结束后,将尽快依法进行处理。
当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赣榆区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已经就此事的相关情况说明在网上进行回应,让记者直接上网搜索。遗憾的是,截至记者发稿时,始终没有在网上搜索到赣榆区教育局正式对外发出的说明。
安全网新闻加点料:
保障校车安全,不能“一阵风”
保障校车安全,必须对车辆、驾驶员、驾驶过程、行驶路线进行全方位监管
首先,校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而不是简单地将面包车喷上黄漆,写上“校车”字样就可以作为校车上路。其次,校车驾驶员除了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规定之外,还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而不是刚刚取得驾照就能开校车。再者,不管是学校负责人,还是校车驾驶员,都必须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而不是抱着侥幸心理,在降低成本的前提下使用校车。
监管部门加强路面巡逻,及时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时必须下乡,加强路面巡逻,对超载、使用不安全车辆、雇用新人等校车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惩处,提高校车违法违规成本,倒逼学校遵纪守法。如果相关部门平时不执法,只是出事之后搞运动式执法,那么校车安全也就无从保障。
守护校车安全不能只规划不落实
校车安全管理至今仍存在监管不力、无责可问的尴尬局面。每一次校车事故发生后,民众都在呼吁严厉问责,但是往往只能问到学校、幼儿园,相关政府部门只是花纳税人的钱赔偿了事。这是因为校车安全管理依然是“多龙治水”的传统格局,很多部门都有管理权限,出事后却没有一个部门承担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说,校车安全管理在某些地方处于一种只规划不落实的状态,纸面上头头是道,落实到具体问题就千疮百孔。相同的校车事故,相同的事故原因,相同的赔偿模式,提醒政府相关部门必须付诸行动,而不能总是用孩子的生命来验证危险的存在,用纳税人的钱来填补监管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