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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一男子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获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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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1-10 13:39:0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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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5年4月6日上午,漳平市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事故。该起火灾事故的起因由于一男子烧杂草不慎失火造成。火灾事故具体详情,请您与佰佰安全网一同关注了解。

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漳平一男子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获刑6月

2015年1110日消息,现年79岁的邓老汉本想烧除自家农田的杂草以便种地瓜,却不慎失火引发森林火灾。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10披露,该院一审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46日上午,被告人邓某某携带锄头、柴刀等工具,到漳平市拱桥镇隔顶村下山山场的农田劈草,准备用于种地瓜。中午12时许,被告人邓某某在未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的情况下,用随身携带的一次性打火机点燃清理成堆的杂草,因风大,火直接烧上山,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47亩,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515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因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47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被告人邓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邓某某犯罪时已满75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佰佰延伸阅读:大兴安岭北部2林场发生火灾 系十天内第3场森林火灾


  • 关键词
  • 森林火灾
  • 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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