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资讯 > 安全要闻 > 公共安全 > 公共场所 > 正文

保安为消愁砍50多棵绿化树获刑1年6个月


  • 要闻
  • 2015-11-03 17:50:10
  • 来源:澎湃新闻网
  • 要闻
  • 分享
  • 要闻
  • 0
  • 要闻
  • 1694
  • 要闻
  • 收录
导语: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据报道,上海一商场保安为泄私愤砍主干道50多棵绿化树,该保安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获刑1年6个月。

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据报道,上海一商场保安为泄私愤砍主干道50多棵绿化树,该保安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获刑1年6个月。

保安为消愁砍50多棵绿化树获刑1年6个月

2015年3月至5月,上海杨浦区长阳路、周家嘴路、控江路、隆昌路等主干道的绿化树无故被锯。相关部门派人轮流值守,终于在5月18日凌晨,发现锯树的人是喝醉的张某。11月3日,记者从杨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于日前审结该案,张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5月18日凌晨,绿化公司员工发现,张某在周家嘴路人行道上和隔离绿化带内锯断多棵树木的树枝。公安机关接到绿化公司员工报警后,对张某住处展开检查,在其家中床头发现了一把钢锯。随后,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张某原是一家知名商场的保安,喝醉酒后砍树是为了发泄自己心中的不快。

张某当庭供认,从2015年3月底起,一直持续到5月份,自己破坏了主干道50多棵绿化树,“我是晚班,一般做一休一,通常是在不上班的那天拿着锯子去锯树的”。

对于绿化公司员工的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书等证据,张某均无异议。面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张某认为自己只是锯断了树的分支,并没有锯断树的主干,应减轻刑事责任。张某家境比较困难,长期一个人在外居住,常常借酒消愁,但也难以消解心中的抑郁之情,于是拿着家中的钢锯跑到路上锯树,以发泄心中的不满。

经审理,杨浦区人民法院认为,张某任意毁坏公共财物,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考虑到张某当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 关键词
  • 毁坏公共财物
  • 寻衅滋事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 评论
  • 评论
0人跟帖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jiajia

您还可以输入200

关闭

今日关注

编辑热推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解这些能救命
第454期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

热门排行

佰佰安全网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