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佰佰安全网 > 佰佰资讯 > 安全要闻 > 公共安全 > 旅游户外 > 正文

福建武夷山现天价肉 48元一份结账48元一两


  • 要闻
  • 2015-10-30 10:18:40
  • 来源:新闻晨报
  • 要闻
  • 分享
  • 要闻
  • 0
  • 要闻
  • 1177
  • 要闻
  • 收录
导语:景区餐饮消费欺诈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福建武夷山游客爆料一餐厅现“天价肉”,48元一份结账时48元一两,让顾客不能接受。目前武夷山物价局称已对该餐厅做出相应警告。

继“青岛天价大虾”事件发生后,全国陆续有景区被曝餐饮消费存在欺诈问题,给游客旅游户外造成一定困扰。近日,福建武夷山游客曝一餐馆卖“天价肉”,点菜时48元一份结账时却变成了48元一两。

与青岛“天价虾”相似的一幕又发生在福建武夷山,就餐的上海游客刘小姐一行人质疑当地这家名为武夷公社的餐馆有意宰客,其点的溪鱼自始至终都没有送上餐桌,仍被店家要求买单。

刘小姐等人与店家发生争执,并向当地物价局举报餐馆欺骗消费者。10月29日,武夷山市物价局调查后回复,涉事餐馆未出示菜单已警告。但对于菜品价格,物价局也表示,餐馆可自行定价,不违规。

福建武夷山现天价肉 48元一份结账48元一两

餐馆出示的餐单书写混乱,消费者很难辨认。

菜品价与口头报价矛盾

27日晚9时许,刘小姐与公司友人一行约十人在观看完武夷山景区的实景演出后,乘车前去用餐。路遇一家看似地道的当地农家菜馆,刘小姐一行人随即下车进入这家叫“武夷公社”的餐馆。“我们点的大多是蔬菜,一共13个菜,其中3个荤菜,点菜的同时也询问过大概价格。”

用餐结束时,一名同行的友人前去买单,付款2100多元。友人回到桌前,刘小姐随意询问了价格,结果发现比自己之前估算的多出近一倍。“原本18元的清蒸芋头变成了35元。”13个菜中,刘小姐一行人点的一道98元的溪鱼,直至用餐完毕也没有见鱼上桌。“服务员执意说已经上过菜了,我们要求他拿出证据来。”理亏的店家随后返还了这道菜的款额。

而另一道在点单时从服务员口中得知价格为48元一盘的“麝香肉”,收据上赫然写着“48×7=336”。“店家告诉我们是按两算的,因为是野味,本来就要这个价。”随后,刘小姐拨打110求助。

餐馆:已按客人要求退款

29日,记者联系到了该餐馆的老板,他表示物价局已经了解情况,跟客人存在一些误会,那份鱼确实没上,但已按顾客要求退了争议费用。刘小姐昨天也向记者证实,经过争执,店家最终退还他们300余元。

对于“麝香肉”的价格争议,老板表示,物价部门也核实过,该店的菜单是明码标价的,“上面就写着48元一两,不存在前后不一的情况”。

记者问:“当时有没有把菜单给客人看?”老板称,当时为刘小姐一行人点菜的是另一位点菜员,口头告知过客人菜价。“具体情况是点菜员处理的,当时他们总共消费了2150元,后面他们要求退还的金额我们也退了,不存在故意多收钱的情况。”

“麝香肉”所使用的原料究竟是什么?当地另一家农家菜馆的厨师告诉记者,“麝香肉”又称“麝香腊麂子肉”,原料是麂子肉,一种鹿科动物。“这种肉有野生的,也有养殖的,野生的比较贵,可能几百元一斤,一般养殖的二三十元一斤。”

物价部门:对餐馆警告处分

29日,武夷山市物价局回复记者,对于游客刘小姐的投诉,物价局已经调查,餐馆确实存在未主动出示菜单的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已予以警告处分。

武夷山市物价检查所练所长证实,“武夷公社”确实没有主动向客人出示菜单。但她也指出,武夷山当地大多数酒店会把客人直接带到点菜的展示柜上,但上面并不标示价格,“因为上面都是新鲜的菜,一般不会主动出示菜单,但是如果客人细心一点的话可以要求要看菜单点菜。”

记者提出,餐馆的展示柜没有任何价格标签,又不主动出示菜单,是否涉嫌价格欺诈?练所长表示,当地物价部门只规定餐馆要“明码标价”,有菜单就算价格公示,不能再要求商家在展示柜上或者墙面海报也标明价格。“因为很多都是时令菜,价格变动大,要经常改动海报价格的话商家会觉得麻烦。一般情况下餐馆会把自己店里的招牌菜挂在墙上,价格则写在价格本上。客人可以要求看价格。”

练所长还告诉记者,她已将此事的调查和处理结果告知刘小姐了,并承诺将亲自监督“武夷公社”完成整改。

佰佰提醒:遇到该类旅游纠纷问题,游客还需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便于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当地旅游监管部门应对该餐厅进行相应的处罚,规范旅游消费市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关新闻:餐饮维权:浙江现天价窝窝头 三盘1700元

更多食品消费警示请关注本安全网食品安全频道!如果想了解更多常识知识请关注安全科普频道!



  • 关键词
  • 景区宰客行为
  • 宰客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 评论
  • 评论
0人跟帖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jiajia

您还可以输入200

关闭

今日关注

编辑热推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解这些能救命
第454期  有种猝死专找年轻人!了...

热门排行

佰佰安全网送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