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烧炭自杀事件频发,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据报道,10月17日,广东省长安镇上角社区青龙西街一出租屋里,发现两男一女3具尸体。据警方调查,3名死者系烧炭自杀身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发地为一栋7层高楼房,设有70多间出租屋。长安警方一民警告诉记者,3名男女是在出租屋里烧炭自杀身亡的,被发现时他们已死亡多天,尸臭严重,也因此才被邻居发现。事发后,已有约20户租客搬离该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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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厝垵北二路,大洋山庄小区内,女子小菲(化名)被人发现死在密闭的房间内,身子僵硬,嘴唇呈樱桃红色。
她是和男友相约自杀的,两人服下安眠药,又在室内烧炭。结果,小菲死了,男友施某却意外活了下来。
近日,自杀男子施某被送上了厦门中院的被告席。他和女友相约自杀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这一问题,成为法庭争议焦点。
争议:一起自杀也算杀人?
去年10月8日,公安人员接到报案后将施某现场抓获。经法医鉴定,小菲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到案后,施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近日,施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到厦门中院。不过,庭审中,被告人施某的辩护人辩解说,本案因相约自杀引发,施某未对被害人实施强制、教唆或者诱骗行为,且以放弃自己的生命为代价,社会危害性较轻,应认定为情节较轻。
近日,厦门中院作出判决,认定施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决认为,施某与他人相约自杀,采用密闭烧炭产生一氧化碳的手段,放任被害人小菲中毒致死,其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不过,中院考虑到施某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主观恶性相对较轻,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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