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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侄女猥亵女儿妻子忍无可忍终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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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0-01 16:49:52
  •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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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5年9月30日下午,记者从茂南区公安分局获悉,一名从事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男子,因强奸侄女猥亵女儿而被刑拘。事件具体详情,请您与佰佰安全网一同关注了解。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猥亵儿童不仅会伤害儿童人身安全,更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男子强奸侄女猥亵女儿妻子忍无可忍终报案

“我老公是禽兽。茂名女子朱某某称,丈夫龙某某强奸了12岁亲侄女,还猥亵自己11岁亲生女儿。930日下午,记者获悉,目前,龙某某已被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刑拘。

朱某某说,她与龙某某结婚18年多,育有一对儿女,其中女儿朱晴晴(化名)201511岁。儿子在国外留学,女儿在茂名老家读书。她弟弟的女儿朱雯雯(化名)平时寄住在她家,与女儿住一间房。

9月下旬,弟弟和弟媳突然告诉她,她丈夫龙某某强奸了侄女朱雯雯。朱某某说,在弟弟和弟媳咒骂龙某某时,一旁她的女儿突然说,爸爸龙某某曾经也对她那样过。

朱某某大惊,925日,她和弟弟、弟媳等人报案。朱某某称,925日晚在茂南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她在场的情况下,女儿对询问的民警称,在2014年一个晚上,龙某某进入她和朱雯雯睡觉的房间,用手伸入她的衣服里。

9月26日,朱雯雯被父母带到茂名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被确定为陈旧性处女膜裂伤。

9月30日下午,记者从茂南区站前派出所获悉,目前,龙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调查当中。

据了解,龙某某201550多岁,在茂名市从事房地产开发行业。在他与妻子龙某某的手机短信来往中,龙某某对强奸侄女、猥亵女儿等指控,都持否认态度。

目前,具体案情有待茂名警方进一步调查、公布。

佰佰延伸阅读:山东男子被诬陷强奸幼女18年翻案之路屡屡受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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