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冒充爱新觉罗氏三公主的这名女子姓王,原本是河南卢氏县的一位农村妇女,现年48岁,2013年2月,她与47岁的西安无业男子杨某相识,因为无业又都缺钱,两个人就合伙去诈骗,诈骗多名受害者,金额达百万。
9月7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认定,王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多名受害人人民币共计234.3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构成诈骗罪。法院分别判处王某、杨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和12年,各处罚金50万元,未追回的230多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王某、杨某二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继续上诉。
据庭审记录显示:从2013年2月至2014年7月,他们先后实施诈骗13次,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共计234.35万元。警方在被告人王某的办公室内查获各类假金条和假美元,以及伪造的用于“金库取款”的黑色印章和各种“藏宝图”。
在21世纪的今天,一个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48岁农妇,为什么要冒充清朝公主呢?她又是如何精心策划,竟然能诈骗百万元呢?而且,还造成多人上当呢?详细情况本安全网帮你查询之前的庭审过程。
案件回顾:
2013年,被害人之一的老王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自称清朝爱新觉罗昌平公主的中年女子。“公主”自称被冻结资产价值千亿元,有金条、金饰品,还有民国时期积攒的美金等,分别保存在位于四川、贵州的8大金库里,金库的钥匙都在“公主”手里。但如果想将这些钱解冻,靠“公主”一己之力无法完成,需要有人出钱“打通关系”。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2月16日,河南省卢氏县东明镇的王某(女,即本案中的“公主”),与47岁的西安男子杨某在西安市红缨路小区6号楼1层其办公室,以参加解冻民族资产人代会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
老王被骗20万元只是骗局的开始,同年3月初,到成都寻找皇家金库及守金库人,“公主”以打点关系人为由,骗取老王9.9万元。同年3月12日,以注册公司,开发民族资产解冻项目,办理公司注册手续需要费用为由,骗取老王现金8万元。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老王多次被骗,最多的一次被骗30万元。在行骗的过程中,同年10月、12月王某分别归还老王20.5万元和17.5万元。
2014年4月1日,王某和杨某以给河南新乡市守金库人钱为由,再次骗取老王10万元汇款及6万元现金。同年5月6日,以到贵州去开发皇家金库的黄金、美元为由,向富平县一家果业合作社借款30万元。同年5月29日,被告人再度以到贵州开发皇家金库的黄金、美元为由,采用同样的方式向果业合作社借款50万元。
为了骗取投资人的信任,2014年7月24日,王某以到河南内乡县购买民国时期的美元50万元,回来可换300多万元人民币为由,采用同样的方式向果业合作社借款58万元。并以面额10万元的美元及3块马蹄金为抵押。
此后,王某带杨某去河南,再度用36万元人民币购买了面额55万元的假美元。同年7月26日,果业合作社发现被骗,美元和马蹄金都是假的,遂带人向王某和杨某要回人民币23.75万元,并报警。
莲湖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234.3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3年又6个月,杨某有期徒刑12年,两人各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上缴国库。未追回赃款234.35万元继续予以追缴,追回后,依法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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