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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睡小伙遭大叔性侵 男性“强奸”男性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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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8-11 10:54:49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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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期男性公共场所遭遇性侵事件屡有发生,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据报道,8月10日浙江一位男子在钱塘江边熟睡过程中遭到一名中年男子性侵,目前该中年男子被拘。佰佰安全网提醒,目前我国关于男性被性侵的法律存在空白,因此相关法律有待完善,从而使公民的权益受到保护。

近期公共场所男性遭遇性侵事件屡有发生,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据了解,目前男性被性侵法律保护存空白。相关法律人士称,为符合时代发展需要,应使该方面刑法更加完善,加强对公民权益的保障。

熟睡小伙遭大叔性侵 男性“强奸”男性如何定罪?

熟睡小伙遭大叔性侵 男性“强奸”男性如何定罪?

熟睡小伙遭大叔性侵 男性“强奸”男性如何定罪?

今天,杭州江干警方接到报警,当事人小刘说,8月10凌晨他在钱塘江边乘凉,遇到一位中年男子,双方聊了几句,之后他在江边睡着了,凌晨4点钟左右他醒来去厕所,发现中年男子跟着进来了。

杭州江干彭埠派出所民警叶启佳:在他(小刘)小便的时候,对方把头凑过来,说是口渴要喝尿,那他(小刘)就起了疑心了,突然想起自己睡觉时裤链是拉上的,而到了公厕发现裤链被拉开了,那么他(小刘)就怀疑对方对他实施了性侵。

之后民警把双方带到派出所,经查,中年男子姓徐,江西人,他承认在小刘熟睡的时候对其进行了猥亵。

嫌疑人徐某:我就摸了摸,就是给他口一下嘛,就那个动作,其他的没有。

杭州江干彭埠派出所民警叶启佳:嫌疑人42岁,已经成家生子,他承认自己一直对男性比较有好感。

目前,徐某已经被行政拘留,不过对于男性被性侵,目前在我国仍处于法律空白状态,前段时间,我国《刑法修正案》对公众征集意见,就有人提出,应当将强奸性侵对象拓展到所有人,包括男性。

安全网延伸阅读

近日,九江市庐山区海会镇年丰果园一名守园的老大爷深夜遭一男子强暴,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和热议。8月4日下午,记者从当地公安部门获悉,当晚性侵老大爷的男子已被抓获,九江人,目前已被刑拘。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草案,猥亵罪不再分男女,比强奸罪的主体范围要广。如果草案审议通过后,性侵对象不分男女,都可以构成强制猥亵。如此一来,性侵成年男性便不需要被定性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故意伤害罪,因为猥亵罪就包括了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及故意伤害行为等,而且不需要数罪并罚。鉴于猥亵罪的处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王发旭建议,希望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后,将猥亵罪的量刑按严重程度分为几档。

男性的性权利应当与女性的性权利一样不可侵犯,受到法律尤其是刑法的同等保护。从立法技术上说,强奸女性犯罪,“强奸”男性不犯罪,这是不合理的,立法不周密。从行为特征来说,行为人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违背男性意志,采取了暴力手段实施奸污行为,对被害男性身心造成严重损害,符合犯罪特征。

相关新闻:6旬老汉多次性侵未成年少女难逃法网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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