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组织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危害,许多人因此上当受骗,在被完全洗脑的情况下走向犯罪,最终导致家破人亡。因此现在一提到传销,大家都对其恨之入骨,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反传”的队列中,但与此同时滋生了不少乱象,其中不乏采取暴力逼问的手段,使一些求助者失去了信心。
5月7日,廊坊一宾馆内,被困者解救成功后,老王反传团队成员收取委托人数千元费用。
5月7日,廊坊郊区,反传人士老王找到一位传销组织的人员,向他逼问传销组织线索。
5月7日,廊坊郊区一处传销窝点,老王和求助者在院外查看。大门紧锁,求助者翻墙强行进入。
从2006年起,各类反传销协会、网站、联盟等民间反传机构开始出现,这些机构多由一些曾经深陷传销的人员所创办,接受解救被困者和反洗脑的求助。起初的一片公益热情在遇到经费困难的现实后,他们无奈选择收费运作。
随着时间的推移,来反传销的人越来越多,这项本身难度大、对从业者素质要求颇高的工作,逐渐成为一些人的“生意”。
由于自发性且至今没有相关政府部门能对其进行专门监管,民间反传销界已是乱象丛生。收费随意、人员鱼龙混杂、解救中用手机定位、暴力逼问等涉嫌违法手段,让一些求助者失去信心。
乱象一
收费无标准 高低可差9倍
在2006年最初创办反传销咨询热线网站时,被称为反传销第一人的李旭并不向求助者收取费用,他称那时自己属于激情反传期,而维持整个团队和网站的压力也很快袭来,李旭团队开始向求助者收取差旅费,同时也接受捐助,目前,他们派人去异地解救的费用大概为两三千元。
这个费用在目前的行情里相对低廉。一些承诺帮忙从窝点里捞人的反传销人士开价甚至高达两万元。拿了钱救不出人也是常有的事儿。
中国反传销网的创办者叶飘零介绍,他还碰到过一些看人要价的反传销者,“先问问你家情况,有钱的话就多要些。”
“更有些反传人士,宣称自己是特级劝说老师,成功率99%,收费起步价一万。”叶飘零对此怒斥:“抢钱呀!哪里来的特级老师,你们自己评的呀!信息网络时代了,不要再忽悠别人了。”事实上,这个行业缺乏监管,更谈不上有人来认定“反传老师”们的资质,评级更无从谈起。
反传销圈内人士介绍,栖身于各地的反传销组织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甚至时常有暗地诋毁、相互拆台的行为。有时也会因为时间排不开、价钱谈不拢等原因,将求助者信息转让给其他反传者,收取中介费。
叶飘零就遇到过有人向他转卖求助者的事:“前一段时间一个反传人士把手里的案子转给了我,他直接说低于一万块钱的案子我不接。我告诉这个求助者所有费用加一起2000块钱,结果我过去劝说成功了,到最后还要给介绍人300块钱”。
“这里面的乱是你想不到的,没有人去监管,形成了一块灰暗市场。”叶飘零说。
乱象二
资质认定无门槛 反传“专家”泛滥
反传销是一项相对专业的工作,需要反传者对传销组织内部的组织运营手段足够了解。而在传销组织内部有着严密结构,“一层人只知道一层事。”这就要求反传者曾经在传销组织中要做到相当高级别的位置,才能对传销本身有所了解。
而在知名反传人士叶飘零和李旭等人看来,众多反传者事实上并没有这些“知识储备”,甚至一些人根本就没进过传销组织,只是相中这门“生意”。
记者检索发现,不少求助者在网上发帖称,有反传人员已经收费,但最终救人失败。
叶飘零曾在“反传销”文章中写道,“一些人自称反传专家,张口就是上万的解救费用。你真有那个能力吗?从我们这里买走几本书,研究了几天,看了我们的网站几篇文章,在群里多说几句话,就能称为反传专家?”
乱象三
翻墙入室、暴力逼问成常用手段
记者跟随天津反传人士老王解救期间,见证了其在找人时使用手机定位、翻墙入室甚至暴力逼问等手段。
今年5月份时,老王前往廊坊寻找一男一女两位被困者。找到女孩后,她所在寝室“领导”不愿意透露大领导电话和名字。老王和被困者家长使出了非常规手段——扇耳光、踹后背,对方还是不吭声。“对于自己动手的情况,老王嘿嘿笑着说,家长救人心切,有时会做出出格的事情。
截住传销组织内部小头目,以其为人质要求对方放人交换也成为反传销团队惯用的办法。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些反传人士为了达到目的,使用的这类非常规手法确有违法之嫌。
叶飘零也向记者提到,曾在安徽蚌埠市,曾有反传者承诺为受害者要回被骗钱款,约出传销组织头目之后,对其采取拘禁、恐吓等暴力手段,后来事情败露,几名反传者最终被送上法庭。
乱象四
身份不合法、违规经营遭质疑
因为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民间反传销机构常被质疑。2011年,叶飘零因为和自己的一个徒弟发生矛盾,徒弟离开后向武汉工商部门举报,称其没有营业资质,涉嫌违规经营。
叶飘零因此一度暂停了“救助业务”,但这件事最终“不了了之”。他说,自己曾经尝试过成立一个正规的协会,但民政部门明确提出,需要找挂靠单位、只能由企业赞助,这些都是我没法办到的。现在,叶飘零已经逐渐淡出反传销圈。
而北京的李旭,则在2012年,申请成立了一家咨询公司,并取得工商执照。“算是做了一个变通,工商按照信息咨询来批准的,”李旭介绍,目前反传行业很少成立公司,多是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松散组织。
监管
反传组织仍处自发自愿状态
针对民间反传销存在的种种问题,昨日,公安部门一名打击传销专业人士透露,此类反传销协会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的正式批准,属于完全自发的民间组织,“对这个群体目前没有专门的管理和约束。”
工商总局有关人士也向记者表示,这些反传销人士和求助者的约定只能算作一种自愿性自发性的个人行为,目前,政府部门还无法对这些反传销人士的行为进行监管。
他说,一些反传销机构和人士确实能成为执法机关打传之外的补充力量,这体现在他们会通过自己平台宣传揭露传销的危害,并且能对传销参与者开展反洗脑,“从这个角度,我们是肯定、支持他们的”。
“但对于有人在行业里浑水摸鱼,甚至是采取不正当手段达成目的的,我们坚决反对。如果一些求助者利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该人士表示,希望相关反传销组织在法律框架下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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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组织者对参与传销人员实施严密的精神控制,具有理念的邪教性。他们利用快速致富的谎言,利用团队激励机制,对参与者反复洗脑,控制人的精神;利用家庭式管理,控制人身自由。在传销组织中,人们不能看报,不能看电视;以秘密单线联系方式发展组织;利用“直销”、“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名义非法敛财。这种不断做大的结果就是人多势众,“以财谋政”。有的参与者受到传销组织者的蛊惑,公然暴力抗法,具有反社会性。去年4月,我省四平市工商、公安机关在一次打击传销执法中,130余传销人员暴力抗法,多名执法人员被打伤,其中造成市工商局副局长脾破裂,公安经侦队长鼻骨骨折。
传销破坏社会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动摇社会稳定基础。传销组织利用亲情友情,教唆参与者以“善意的谎言”将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骗局败露后参与传销者无脸见人,无钱还债,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失去正常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伦理观,极难矫正。同时还直接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丧失,许多家庭被传销拆散,夫妻相向,父子反目时有发生。
传销违法具有很强的传播性,极易复制。一些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或者在获得暴利后,或者在遭到打击时,带领下线队伍重起炉灶,另立山头,继续骗人。因此说,每一个参与传销人员都是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潜在隐患。
佰佰提醒:传销不仅给自己带来危害,还会殃及自己的家人或朋友。很多人发家致富心切,但积累财富的过程中根本就没有捷径,对于那些所谓的反传组织不要抱有太大希望,而相关部门对这一现象需加强监管,用法律及时约束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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