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人谎报、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新闻等。殊不知这已经是触犯了我国相关的法律,严重危及和扰乱了社会公共安全秩序。
肇庆2015年8月8日消息,从7日9时30分许接到商场放炸弹警情,到当晚23时解除警戒,广东肇庆仅用一个半小时告破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肇庆警方8日上午表示,经核实,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男子为该市怀集县刘某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警方介绍,7日9时30分许,肇庆警方110报警中心接到一男子电话,其声称在闹市区端州蓝宫商场放置了一枚炸弹。
警方迅速先行指令派出所民警到场,随后巡警、特警、刑警到场,现场指挥的是肇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端州区副区长、端州公安分局长陈卓立。
经过警方对该商场现场严密搜索,没有发现可疑,当晚23时已解除警戒。
经初步侦查,29岁的刘某伟当晚谎称在闹市区天宁路某商场放置爆炸物,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涉嫌犯了“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佰佰提醒: 编造谣言和恐怖信息的人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都已经违反了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虚假信息的大肆传播,会对社会的安定和公共环境的秩序造成不小的影响。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切勿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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