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7日两市大幅低开后,一度小幅上扬跌幅收窄,临近午盘,沪指跳水,午后开盘,沪指持续跳水,连续跌破3900点、3800点整数关口,逼近3700点。两市近2000股跌停,再迎跌停潮。盘面上,个股普跌,金融、资源等权重股领跌两市,两桶油重挫,中国石化跌停。两市成交逾1.3万亿元。
证监会:国家队撤出不实 不排除有人恶意做空
7月27日晚间,证监会发布“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答记者问”,称“国家队”撤出的报道不符合事实,证金公司并没有退出,并将择机增持。张晓军表示,不排除存在恶意做空的可能,证监会将组织力量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将严厉惩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答记者问
问: 近日一些媒体报道,猜测“国家队”已经撤出,不再救市了。请问是否属实 ?
答: 这完全不符合事实 。 证监会将继续把稳定市场、稳定人心、防范系统性风险作为工作目标,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中国证券金融公司没有退出,并将择机增持,继续发挥好稳定市场的职能。
问: 据反映,近期有一些个人大户集中抛售股票,是否存在恶意做空的情形?
答:不排除有这种可能。证监会正组织力量对有关线索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将严厉惩处。欢迎社会各界向我们举报,提供线索。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的举报电话是:88060082,88060055。
安全网新闻延伸阅读:监管层建言加大惩处:10万罚款或难阻违规减持
2015年7月27日晚间,西南证券(15.88, -0.75, -4.51%)(600369.SH)发布公告称,其股东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被证监会[微博]调查,可能与其之前的减持有关。
在股市暴涨暴跌的过程中,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成风,其中不乏违法违规减持的案例。
今年的A股市场正在上演一出“冰与火之歌”,随着市场进入震荡期,证监会加强了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测工作,根据证监会发布的最新数据,证监会已经组织力量筛查线索近50起。
证监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的表态一出,7月25日,26日,27日三天合计有超过10家的上市公司接到了违规减持的《调查通知书》,或是《立案通知书》。
上市公司大批量的减持以及减持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在大跌后,密集遭遇学界、机构和普通投资人的诟病。缘何频频出现上市公司顶风作案?7月27日,适逢A股大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与相关监管层人士及业内人士进行了一系列交流。
除了违规成本低之外,相对于成熟市场来讲,监管层对于股东减持的监管相对也更加粗放。段和段律师事务所陈若剑律师向记者表示:A股市场对股东减持相关制度尚不完善,不系统,企业很容易钻空子。
正如前述投行人士所说,违规成本低廉令股东对于违规毫不在意,是另外一个重要原因。
根据现行的《证券法》,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和高管违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在警告处分之外,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在对个人违规减持的处罚上限为10万元,但是违规获利何止这些。”证监会相关人士在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沟通时指出。
在获得了限制性证券后,要向公众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权的证券的话,就需要同时满足《144 号条例》列出的五个条件:第一是满足锁定期要求;第二是在抛售股票前必须要公布足够的最新信息;第三是满足交易量规则;第四为必须为普通的经纪交易;第五则为填写通知并上交给SEC。
正是这五个条件的细化程度使得股东减持会让市场承受较小的压力。以近期的市场行情为例,如果我国对股东减持的监管更加细致,那么前期市场表现火爆之时市场将会承受较少的股东抛压。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的情况,证监会在新的《证券法》修法过程中,曾对于证监会的“准司法权”进行了提议。
而陈若剑进一步表示,参照美国的监管政策,我国应该根据条件对股东拟减持情况进行审核,同时要求股东公告投资者,披露减持原因,减持价格,减持时间等。在减持价格方面,运作价格应该与股东减持前一段时间的价格走势相联系,避免股东在市场波动大、股票异常交易的行情下进行减持行为。
北京一位熟悉境外证券法律的律师也对记者表示,如果按照美国的法律规定,国内一些大股东并不违规的减持行为实际上已经违规,该位人士举例,以此前中信证券大股东单次减持3.16%,超过了每3 个月减持数量不能超过已发行股份1%的规定;二是其减持完成之后才进行披露,而美国的监管则要求“事前申报”。
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涂勇也表示,没有必要将大股东减持看成洪水猛兽,在公告时间上进行控制意义也不大。从欧美和香港的经验来看,该地区上市企业股东虽然也有减持之前进行公告的程序,但企业相对而言拥有很大的自主权,包括定价权,像乔布斯和李嘉诚也多次减持过他们公司的股票。但值得注意的是,欧美和香港对违规代持、减持,或定增中发生利益输送的行为监管非常严格,惩罚也十分严厉,信息披露方面要求充分且透明。相比较而言,国内应特别加强对违规减持及关联方利益输送的监管和惩罚力度。
而他也建议,监管层应该要求股东在减持前对减持原因、减持时间、价格以及有效期作出说明,并在十个交易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前对投资者进行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公告,投资者也可以举报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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